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文娟)省教育厅昨日发文表示,从今年起,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设区市评审,实行备案管理。 据悉,2018年-2020年,全省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评聘数量仍实行总量控制,评聘人数每年控制在1200名以内。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评聘人数为91名,经研究,我省推荐参加评审正高级教师人数控制在120名。其中,厦门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为14人。根据规定,推荐参评正高级教师人选中,担任普通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及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0%。 省教育厅表示,职称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中小学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严格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度。 同时,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职称评聘制度。 各地在推荐评审对象时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注意推荐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真正把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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