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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海沧扫黑除恶,连端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抓捕9人

2018-08-24 13:59  来源:今日海沧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海沧有了新进展。犯罪嫌疑人颜某川涉及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利用职权参与强揽工程项目问题,已移送相关单位处理。海沧区举报邮箱:hcqshce@163.com如果发现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可以拨打厦门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进行举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海沧有了新进展。日前,经过周密部署,海沧警方果断出击,在市公安局扫黑办指导下,捣毁了两个滋生于辖区村庄的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涉案团伙成员9人,进一步净化了社会风气,让群众更有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天上午10点,厦门市委政法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案件作了相关通报。


近年来,海沧街道囷瑶村
活跃着以林某春,林某福,林某,林某宗
为主要成员的团伙


2013年以来
他们以工程项目位于囷瑶村的地界为借口
多次以阻扰项目现场施工、聚众斗殴等方式
达到争抢工程地材供应权
或强迫承建方支付“地材款”的目的


2014年年初
为争抢该工程的地材供应
林某宗纠集同村
3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及老人
与另一地材供应方纠集的30余人对峙
双方都携带了管制刀具
欲聚众斗殴
经警方出警到场后及时制止

不仅当面来“硬”的,据警方调查,林某春还采取叫停工地施工、场地静坐、威胁工人等“软暴力”形式,胁迫承建方解除合同,最终达到将“土方”、“地材”交由自己指定人员承接的目的。


“对于这类盘踞村庄争抢地材的恶势力团伙,我们绝不手软!”海沧警方不断深挖,今年4月17日,经海沧警方传唤,犯罪嫌疑人林某春、林某福、林某、林某宗全部到案。


2018年5月25日
经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批准
对林某春等4人执行逮捕
2018年7月23日
他们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与此同时,另一以海沧街道海沧社区某组原小组长颜某川为首,颜某顺、谢某阳、颜某明、马某玉为主要成员的团伙,也进入海沧警方的侦查范围。


2015年以来
颜某川通过自己职务的便利
获取村里及街道的推荐信
同时以工程项目涉及海沧村的土地为由
垄断了海沧区海沧村地界上
多个工地工程项目的地材供应
还多次以言语威胁、
叫停施工等软暴力手段
阻扰承建方项目施工
强迫承建方签署地材供应协议书
达到强做地材
或者强行抽点实施敲诈勒索的目的


2018年4月29日凌晨,经海沧警方周密部署,在厦门市局扫黑办的指导下统一收网,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颜某川、颜某顺、谢某阳、颜某明、马某玉一举抓获。


2018年5月31日,经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2018年7月29日,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颜某川涉及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利用职权参与强揽工程项目问题,已移送相关单位处理。


海民有话说


刘女士:我们这些“海沧群众”,也要成为一支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重要力量,更要成为守护治安的“防火墙”。


陈先生:我觉得,这次专项斗争可以把黑恶势力连根拔、成片除,从而构建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让村霸村恶无处遁形,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给群众一个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


吴先生:作为新媒体从业者,我们需要传播更多的正能量,以实际行动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郭女士:对企业来说,扫黑除恶工作的推进,有利于构筑一个更安全、和谐的营商环境,这是我们乐意看到的。


【警方提醒】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扫黑除恶
重点打击11种行为,以及背后的“保护伞”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三年重点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目前,海沧区上下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以雷霆万钧之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进一步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海沧,欢迎大家举报黑恶势力线索!现向社会公布以下举报方式:
海沧区举报电话:
区扫黑办:0592-6880713 (工作日)
公安分局刑侦大队:0592-6051750(24小时)


海沧区举报邮箱:
hcqshce@163.com


如果发现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可以拨打厦门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进行举报。
举报信件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1997号,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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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编辑:彭建文
校对:暨王月
制图:潘雅琦、网络
资料:海沧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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