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 (文/记者 陈军 通讯员 蔡伟宏 陈新漫画/刘哲姝)顾客对看过的房产表示满意后,如果房源紧张,通常要向房产中介缴交一笔购房意向金。郝某是房产中介公司的分店店长,他利用可以代替客户申请退回购房意向金的“特权”,通过冒名顶替、伪造购房意向的手段,将这些钱款均据为己有,总金额高达500万元。近日,郝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思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发现可代领意向金,动歪心思先骗100万 去年3月,通过应聘,阿强(化名)进入思明区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做销售员。入职后,由于表现尚佳,同年7月份,他被提升为分店店长。当上店长后,他在一次工作中偶然发现:如果客户缴交购房意向金后,因故取消购房意向的,店长以上职务人员可以代替客户申请退还这笔款项。 得知店长的这一“特权”后,阿强动起了歪心思。不久后,他和客户小图(化名)达成了口头购房协议,签订合同之前,客户需预先缴纳100万元购房意向金。出于信任,小图先直接往阿强的个人银行卡里转了10万元,没有办理任何手续。阿强暗喜,他还想将要缴交给公司的剩余意向金都骗走,于是他根据交易信息伪造了一份购房合同,向公司申请退领购房意向金,并把购房人改成了自己,骗取公司财务人员的信任。100万元购房意向金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落入了他的口袋。 冒名进入中介公司 一次卷走400万挥霍 几个月后,又有一名客户想要购买阿强手上的两套房产。阿强采用相同的手法,代替客户申领退还的购房意向金,一次性卷走400万元意向金。钱款到手后,他频繁出入娱乐场所,不到几个月时间,就将这些钱挥霍光了。 去年12月的一天,阿强突然接到总公司打来的电话,催问客户买房的交易进程。眼看事情就要败露,他的第一个念头是跑路,他跑回江西老家躲了起来。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今年3月初,公安机关将阿强抓获归案。 事情的真相让人大跌眼镜。原来“阿强”并非他的真名。嫌疑人的真实姓名是郝某。据郝某供述,阿强的身份证是他在网吧里捡到的,为了不引起他人注意,他冒用了阿强的身份进入房产中介公司。 检察机关认为,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的购房意向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由于郝某多次实施犯罪,且在案发后存在逃匿的情形,批准对其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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