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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城管执法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大会召开

2018-08-21 10:29:11曾嫣艳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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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仗”

这是区级城管执法系统内,一场规模少有的大会。不仅翔安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以及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分管的副区长、相关的局级领导悉数参加,分别从各自业务角度,部署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还有翔安区城管执法系统的全体干部、局属协查员、镇属协查员、协管员等400余人到会。

城管执法工作涉及民生方方面面,社会关注度高,是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之一。中央提出扫黑除恶11类重点打击对象,其中有三项都与城管执法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翔安区副区长李德才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既是严肃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全体城管执法人员都必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绝不能有任何的含糊。”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翔安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区城管执法局迅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总支部班子成员担任小组成员,各科、办、中队负责人和中队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层层传达、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全力开展工作。根据区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区城管执法局还制定《翔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机制》,明确了学习、例会、形势分析、线索报送、自查自纠、督查考评等六项工作制度,利用每月区局总支部委员例会、早会、中队晨会和各类宣传,反复进行“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教育,引导全体队员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同时,受理上级转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共6件,并重点针对山亭社区陈某涉黑案团伙成员涉及违法建设问题,全面排查陈某涉及的6处违法建设,坚决强制拆除。

加强线索摸排

保持对涉黑涉恶问题的高压严打态势

“我们务必要保持足够的敏感性,敢于作为、主动作为,深刻认识线索摸排移送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重要作用,在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的同时,坚决从小恶小乱抓起,从治乱治霸开始,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李德才强调,全体执法人员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主动将城管执法工作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层层发动、逐个排查,依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清单,在抓好摸排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线索基础上,按照市城管执法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收集城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黑恶势力的线索,并结合翔安区城管执法工作实际,组织进行八个全面排查。

【链接】

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开展重点排查

五个重点

1.梳理排查2014年以来的各类投诉举报中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

2.整理2014年以来城管执法局在各类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妨碍、阻挠执法案(事)件中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

3.全面排查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是否有涉及“两违”建设、市容市貌、砂石土领域“保护伞”的问题。

4.全面排查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是否有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5.排查网上恶意传播、故意炒作、有组织地诋毁城管执法形象的线索。

六个方面

1.建筑市场领域:摸排黑恶势力以各种手段威胁、恐吓建设单位或竞争对手,在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违规施工,在施工渣土运输中设卡堵路、跟踪通风、不按路线运输、非法设置渣土消纳场,强行销售砂石、水泥、钢筋及收取各类保护费、服务费等。

2.城市规划建设方面:摸排违规审批项目,实施违法建设,特别是大面积占用国有土地违法建设用于公益停车、物流、仓储等出租出售经营、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两违”长期拆除难,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等。

3.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摸排黑恶势力参与“两违”,特别是占地建房牟利,控制物业管理、控制非法开采砂石土资源,骗取农村违法改造资格和资金,诱骗、收取房屋建设服务费等。

4.房地产领域:摸排采取暴力威胁、组织煽动闹事等阻工扰工、谋取非法利益,物业公司、个别业主、业委会勾结社会闲杂人员强行提供物业服务,控制装修工程,暴力垄断建材销售,霸占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影响业主正常权利等。

5.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摸排垄断非正规燃气供应,阻挠正规燃气经营,市政工程项目违规施工,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等。

6.市容管理方面:摸排黑恶势力控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诱骗、逼迫收取服务费,有组织非法运输及倾倒垃圾,以暴力手段阻挠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提供“保护伞”等。

七类线索

1.收集查处“两违”过程中涉及阻碍干扰执法工作的黑恶势力线索;

2.收集市容整治特别是烧烤专项整治、广告牌拆除过程中涉及阻碍干扰执法工作的黑恶势力线索;

3.收集整治清退违法采、洗砂场过程中涉及阻碍干扰执法工作的黑恶势力线索;

4.收集查处渣土车、乱倾倒渣土过程中涉及阻碍干扰执法工作的黑恶势力线索;

5.收集查处燃气特别是“黑气”过程中涉及阻碍干扰执法工作的黑恶势力线索;

6.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充当“保护伞”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

7.执法领域其他可能涉及阻碍干扰执法工作的黑恶势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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