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对被告人吴某、陈某鹏、刘某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通讯员林姗摄)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叶舒扬 郭筱淳 通讯员 郭伯弢)一场聚众斗殴,牵出一个催债集团;一份“值班记录”,打掉一个涉黑涉恶团伙——近日,湖里区人民法院对吴某、陈某鹏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宣判,成功打掉这个以催债为名结伙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四年有期徒刑。这是厦门第一起将软暴力讨债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的案件,也是湖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缩影。 从查办暴力催债入手深挖软暴力讨债 “喷漆、骚扰家属、跟踪、恐吓、蹲守……这就是你们采取的非法催债手段。”近日,在湖里区人民法院进行的一场案件审理上,审判长特意强调了一份证据,当庭复述部分内容。 那是在名为“厦门亨大投资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查扣的一份“值班记录”。在这上面,案件被告人之一吴某每日安排的“工作”都被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场合、每天安排人员出去讨债的情况、借出钱款及利息金额的情况,一应俱全。 这一切还要从一次聚众斗殴说起。去年2月25日晚上,吴某指派本案另外三名被告人前往湖里区安兜社,向债务人薛某催讨利息。 双方在催讨过程中发生争执,吴某纠集了几名男子携带棒球棍到达现场,将被害人薛姓三兄弟打伤,并逃离现场。经过诊断,其中一名被害人外伤致右胫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当年4月,四名被告人均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逮捕。 随着进一步调查,一个涉黑涉恶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原来,所谓的“厦门亨大投资有限公司”长期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并收取高额利息,公司组织员工成立催收部专门向债务人上门催讨高额利息,被告人吴某系公司催收部负责人,被告人陈某鹏、吴某、刘某平是催收部成员。 从2016年起,该团伙长期不间断地对债务人使用上门骚扰、喷漆、堵门锁、跟踪、骚扰亲属等软暴力方式上门催讨高额利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上周,湖里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本案犯罪集团的相关成员以该犯罪集团的名义,为该犯罪集团的利益而多次结伙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对被告人吴某、陈某鹏、刘某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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