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传琳 詹文)2017年8月,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前夕,央视国际频道的一则新闻将中国乃至世界的目光聚焦在一部全票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上。为什么这部法规能全票通过?为什么一部地方性法规竟引得央媒如此关注?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它顺应了群众对美好人居环境的向往,为破解垃圾围城提供了立法的“厦门蓝本”!
法规实施近一年来,厦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备受各方肯定,这背后离不开法治双翼的推动。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手段,持续发力,推动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全票通过的良法
突出“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在厦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努力践行立法者的责任和担当,及时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垃圾分类的指示精神作为立法的根本遵循,并对厦门市17年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经验进行了制度化总结提升。
2017年8月25日上午,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前方大屏幕显示全票通过!
全票的背后,是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写照,它凝聚了各方智慧。为提升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多次赴区、街、社区调研,总结厦门市成功做法,并赴广州、杭州、嘉兴等地学习考察,召开了立法工作务虚会,与市政府进行专题协调,并会同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对《办法》进行反复研究修改。法规在数次审议中,也充分体现了务实管用、可操作的原则,在几次修改中不断增强了“可用、有用”的条款,让这部法规更加“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法规在七章五十三条的内容里,建立了责任人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做出了制度设计,在强化促进措施,加强机制保障,完善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参与,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面,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进行了突破性的立法创新,构建了一个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让法规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从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模式。可以说,这部立法“厦门蓝本”不仅是厦门市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交出的一份靓丽答卷,也为厦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治理筑下一块坚实的法治基石。
强化执法监督
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与执法是法治保障的双翼,缺一不可。立法之外,唯有加强执法监督,双翼齐展,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尊崇和严格执行,法规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它应有的制度效用。
《办法》自2017年9月10日正式实施以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持续高度关注法规的落实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施一个月时,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就召开《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座谈会,检查实施情况,并对深入实施进行再部署,进一步对各有关部门提出要求,要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遵法守法意识;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提高法规实施社会效果;严格执法,充分发挥法规刚性约束作用;加快出台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推动法规更好更快地落地见效。
对这部法规实施的持续监督,从未中断。今年5月开始,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现场察看该市垃圾分类工作。代表们深入居民家中、生活小区以及垃圾末端处置中心,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生活垃圾从分类到收集、处置的全过程。他们看见,自《办法》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小区居民参与其中,垃圾分类已逐渐成为市民共识;全市生活垃圾的末端处理能力在不断提升,全过程监管也在不断加强。但在成效背后,代表们更多的是盯着不足,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2018年6月28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如何?覆盖面广不广?市民自觉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强吗?垃圾分类的末端处置能力跟得上吗?常委会组成人员紧紧围绕《办法》实施以来,厦门垃圾分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展开审议,并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很强的具体建议,比如强化督导,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持续投入,完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严格执法,保障垃圾分类顺利开展等。
厦门市人大代表陆从容直言:“尽管厦门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我们都清醒认识到,垃圾分类是个长期过程,不是短时间就能达到目标。作为人大代表,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发挥代表的职能作用,持续、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法治双翼保障
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有力向纵深推进
在厦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推动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市上下形成合力,推动了这部法规的有效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短短几个月内,厦门市政府配套出台了《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厦门市生活垃圾之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规定》等13项配套制度。
目前,厦门岛内两区1402个居民小区已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市120家市直机关、85家星级酒店(宾馆)、1124所大中小学校、12家市属国有企业、66个农贸市场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公园、景区等公共区域、驻厦部队已全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5%以上,全市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80%以上。全民参与氛围日益浓厚、法规制度建设逐步配套、全程分类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工作格局,整体工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前不久,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到厦门视察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情况时表示,厦门有很多经受过实践考验的好做法、好经验,值得学习推广,总结归纳后可以吸纳到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推动全省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法治保障不仅需要能够规范社会治理的有温度的立法条文,更需要一丝不苟的执法监督和法治尊崇。有了这法治双翼的共同保障,厦门市的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向纵深持续推进,形成了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