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监督 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与执法是法治保障的双翼,缺一不可。立法之外,唯有加强执法监督,双翼齐展,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尊崇和严格执行,法规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它应有的制度效用。 《办法》自2017年9月10日正式实施以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持续高度关注法规的落实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施一个月时,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就召开《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座谈会,检查实施情况,并对深入实施进行再部署,进一步对各有关部门提出要求,要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遵法守法意识;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提高法规实施社会效果;严格执法,充分发挥法规刚性约束作用;加快出台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推动法规更好更快地落地见效。 对这部法规实施的持续监督,从未中断。今年5月开始,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现场察看该市垃圾分类工作。代表们深入居民家中、生活小区以及垃圾末端处置中心,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生活垃圾从分类到收集、处置的全过程。他们看见,自《办法》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小区居民参与其中,垃圾分类已逐渐成为市民共识;全市生活垃圾的末端处理能力在不断提升,全过程监管也在不断加强。但在成效背后,代表们更多的是盯着不足,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2018年6月28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如何?覆盖面广不广?市民自觉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强吗?垃圾分类的末端处置能力跟得上吗?常委会组成人员紧紧围绕《办法》实施以来,厦门垃圾分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展开审议,并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很强的具体建议,比如强化督导,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持续投入,完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严格执法,保障垃圾分类顺利开展等。 厦门市人大代表陆从容直言:“尽管厦门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我们都清醒认识到,垃圾分类是个长期过程,不是短时间就能达到目标。作为人大代表,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发挥代表的职能作用,持续、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法治双翼保障 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有力向纵深推进 在厦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推动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市上下形成合力,推动了这部法规的有效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短短几个月内,厦门市政府配套出台了《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厦门市生活垃圾之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规定》等13项配套制度。 目前,厦门岛内两区1402个居民小区已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市120家市直机关、85家星级酒店(宾馆)、1124所大中小学校、12家市属国有企业、66个农贸市场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公园、景区等公共区域、驻厦部队已全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5%以上,全市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80%以上。全民参与氛围日益浓厚、法规制度建设逐步配套、全程分类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工作格局,整体工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前不久,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到厦门视察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情况时表示,厦门有很多经受过实践考验的好做法、好经验,值得学习推广,总结归纳后可以吸纳到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推动全省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法治保障不仅需要能够规范社会治理的有温度的立法条文,更需要一丝不苟的执法监督和法治尊崇。有了这法治双翼的共同保障,厦门市的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向纵深持续推进,形成了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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