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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女子借32万还债800万,沾上套路贷就是作死的节奏

2018-08-16 13:50  来源:今日海沧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嫌疑人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名招揽生意,与借款人签订显然不利于借款人的合同,甚至还要求办理合同的公证手续。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嫌疑人介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数额更高的借款合同“以贷还贷”,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明明是一个黑洞,却有人误以为是一扇拯救自己的窗。在资金急需之时,一些人饥不择“贷”,结果掉入债务的漩涡,更加举步维艰。


黑洞,吞噬你于无形


样本1
女子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32万元,遭遇“套路贷”后,被法院拍卖房产、车位等,还了800多万元仍未还清。


样本2
男子借款15万元还赌债,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阴阳合同”后,被“套路”110万元债务。


今年以来,厦门警方共捣毁2个“套路贷”犯罪团伙,刑拘40多名涉案人员。


什么是套路贷犯罪?


海沧公安分局方面介绍:套路贷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空白合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各种方式强立债权、肆意垒高债务,采取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之一。


还了800万,债没见底


2013年11月,陈女士急需用钱,在网上搜索到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后,立即与对方联系,业务员黄某对她进行了家访和评估。


黄某让陈女士签下32万元的借款协议,约定利息为15%。


随后,黄某转给陈女士32万元,又让她取出5.8万元支付了“砍头息”(借贷行业潜规则,放款时扣掉头月利息)和手续费。


实际上,陈女士只拿到26.2万元贷款。从贷款第二个月开始,她就主动联系黄某要求还款,对方却一直拖延。

诈骗的套路过程


1、2014年5月,本金和利息不断相加,陈女士已欠债60多万元,黄某让她向亲戚朋友借款还钱。


2、5个月后,陈女士的债务达到200多万元。黄某介绍了几家小额贷款公司,让陈女士“以贷还贷”,实际上是增加了债务总额。


3、黄某早就看上陈女士家150多平方米的房子——他授意陈女士向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将房产抵押的370多万元全部非法占有。


债务依旧没有还清。黄某和其他几家小额贷款公司,多次到陈女士家上门讨债,并使用各种软暴力。


2016年,黄某和其他几家小额贷款公司陆续到法院起诉陈女士,法院拍卖陈女士和丈夫共同所有的房产、车位共计800多万元,仍无法还清所有债务,而陈女士自己根本无法算清到底欠了多少债。


今年6月,陈女士向厦门警方报案,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7月5日,在厦门、泉州、三明等地,警方抓获该“套路贷”团伙黄某、张某梅、罗某平、罗某等39名嫌疑人。


目前,39名嫌疑人均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阴阳合同:借15万还债110万


熊先生是快递员,平时有赌博恶习,欠下了赌债。去年6月7日,他经朋友介绍找到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老板陈某龙,想借款15万元还赌债。


陈某龙同意借款15万元,但要签订一个50万元的借款合同。他解释说,50万元的借款合同是为了督促熊先生及时还款,或者再次借款时不用签新合同。


这份50万元的借款合同上,利息并不高,而私下,陈某龙又让熊先生签了一份借款承诺书,本金只有15万元,但利息却高达每10天7500元。


50万元的借款合同以熊先生的一套房产作为担保,双方进行公证。陈某龙把50万元转给熊先生后,让熊先生当场取出37.5万元归还(其中包含2.5万元的“砍头息”)。


在这两份不同金额的“阴阳合同”中,熊先生被“套路”了50万元,而且有银行资金流水为证。


去年6月8日,时隔一天后,陈某龙又让熊先生来到公司,说为了做业绩、提高熊先生的信誉,又让熊先生签了一份60万元的借款合同。


熊先生收到60万元钱款后,将钱分别汇入该公司黄某鹏、黄某波、江某三人的账户上,不知不觉中再次中了“套路”,又增加60万元债务。


随后,陈某龙多次向熊先生讨债,甚至印制了包含熊先生的照片的寻人启事,张贴在熊先生居住的小区和楼道,以此逼迫熊先生还债。


去年年底,陈某龙到法院起诉熊先生,要求熊先生归还总共110万元的债务。最终熊先生败诉,房产已进入执行程序。


今年5月,熊先生向厦门警方报警后,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今年6月9日,警方抓获陈某龙等7名嫌疑人并刑拘,查获虚假借条数十件。

目前,陈某龙、黄某森、黄某鹏等人已被批准逮捕,警方正对案件调查中。目前,警方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套路贷不只是发生在厦门,日前,福州警方就组织500多名警力,一举摧毁以魏某某为首的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先后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查获大量书证、电脑及移动设备、银行卡、公私印章、房产证、土地证、人民币和港币现金,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


经侦查,该组织放贷金额上亿元,受害群众达数百人,系我省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日前,魏某某等5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信息、高利转贷、虚假诉讼等罪名被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揭秘:“套路贷”有哪些套路?


“套路贷”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侵财类犯罪,严重侵害借款人财产权、人身权,极大危害公共秩序、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和妨害司法公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1类打击重点之一。民警说,厦门警方查获的“套路贷”常见“套路”有五类。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嫌疑人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名招揽生意,与借款人签订显然不利于借款人的合同,甚至还要求办理合同的公证手续。


2、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部分嫌疑人刻意让借款人抱着取出的现金拍照留证,制造借款人已取得虚增款额的假象。


3、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
嫌疑人编造借口,刻意让借款人违约,要求借款人全额偿还数倍于本金的“虚增债务”。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嫌疑人介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数额更高的借款合同“以贷还贷”,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软硬兼施“讨债”
嫌疑人利用“套路”诱使借款人陷入无力还款境地后,采用暴力、威胁、滋扰、虚假诉讼等手段逼讨债务,严重干扰借款人及其亲属正常工作、生活,以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多留个心眼


提醒:借贷请走正规渠道


1
借款请从银行或其他正规网贷渠道进行;


2
民间借贷不要随便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


3
增强基本的民事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等重要证件被不法分子利用,签署合同时对明显的不合理地方应及时提出反对;


4
如遇到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发放高利贷情况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海民老吴:
我经营了两家公司,曾有人上门给我推销一种贷款,情况跟这套路贷是一模一样的,我拒绝了。现在知道具体情况后,我都惊出一身冷汗了。还好,我手头还比较宽裕,即使想扩大经营规模,也会去找正规渠道。


扫黑除恶!
重点打击十一种行为,以及背后的“保护伞”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三年重点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目前,海沧区上下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以雷霆万钧之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进一步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海沧,欢迎大家举报黑恶势力线索!!!


涉黑涉恶举报电话:0592-6880713
举报邮箱:hcqshce@163.com


现在,国家专项整治黑恶势力,不管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都绝不容忍,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更要一查到底。


如果在海沧发现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可以拨打厦门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进行举报。


留言、爆料有奖征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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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编辑:彭建文
校对:暨王月
资料:海沧区委政法委、厦门海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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