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章锦标)到2020年,产品、工程和服务业总体质量水平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7%以上;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工程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100%。近日,厦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农产品水产品、食品药品、工业品、对外贸易、建设工程、服务业、社会治理及公共服务7大领域,发出全面提升质量供给水平的“动员令”。 设定行动目标体现厦门特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全面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全面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强化质量治理能力”“全面完善质量支撑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六大部分,充分体现了厦门特点。 根据厦门发展实际和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提出“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7%以上”“工程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10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并增加“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等量化指标。在质量提升行动目标设定上,《实施意见》充分融合了厦门跨岛发展战略、区域差异化发展、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产业体系等一系列全市发展重点工作。 加快标准引领推动质量提升 《实施意见》明确了7个重点领域质量提升的主要任务。包括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覆盖人民群众日常基本消费食品的“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及品牌竞争力,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全面施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等工作目标或指标。 未来几年,厦门将以标准引领带动质量提升。《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推动消费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提高汽车、工程机械、电力电器、船舶工业等高端装备和关键领域核心竞争力,将厦门打造成为国内重要的机械装备制造生产基地。 强化质量考核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对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全市及各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构建反映各行各业发展质量状况的厦门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从长远角度指导和引领全市质量提升,并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根据《实施意见》,厦门还将探索构建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同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为优质优价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让产品质量优质的企业“把质量当信用花”,而产品质量堪忧的企业将面临制度的严惩。 2020年目标 产品、工程和服务业总体质量水平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7%以上; 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工程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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