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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是流产费用还是借款?男子状告“亲密朋友”讨账

2018-08-10 08:51  谭心怡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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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湖法宣)转账6万元给女方,男方称这是借款,必须还钱。女方则表示,钱是男方给自己的流产费用及同居生活费,拒绝还款。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小峰(化名)向法院提出诉讼,称与小唐(化名)是多年朋友,因小唐生活周转需要,先后4次借款给小唐6万元,但小唐久拖未还,因此将小唐诉至法院。小唐则认为,单单从转账记录来看,小峰并没有对借款的性质作出标注。且在两人同居的两年内,所有生活开支都由自己承担,小峰曾说过有钱后会补偿她,这些转账款项都是小峰给她的生活费用。

可小峰却不承认两人同居,他说自己虽曾与小唐发生过亲密的男女关系,但发现她已经结婚后,与她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即借款合同生效必须同时满足达成借款合意和借款实际交付两个要件。小峰当庭提供的录音仅能证明小唐确认收其支付的6万元,而关于款项的性质,小唐没有明确予以确认。另外,小峰与小唐之间存在过亲密的男女关系,双方之间存在频繁的款项往来亦属合理,小峰在支付该部分款项时,就双方是否达成借款合意这点,小峰并未举证证明。

综上,小峰要求小唐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及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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