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市民每周到海湾公园游泳3次 公园无执法权只能劝离

2018-08-10 07:32:35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一些市民在海湾公园游泳。记者陈小斌摄

海西晨报讯 (记者陈小斌)夜幕降临,海湾公园好不热闹,不少市民来此下海游泳、撒网捕鱼。有关单位提醒,海湾公园海域为易发生溺水海域,是严禁下海游泳的。前天晚上,晨报记者来到海湾公园,看到近40人在这里游泳。与白天相比,在夜幕笼罩下的海里更具危险性。厦门水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湾公园运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对这些人进行劝离和教育。

有市民每周来此游泳3次

前天21时,记者来到海湾公园,发现公园靠海的一侧非常热闹,约有近40名市民在此下海游泳,其中不乏小孩子。一些人在靠近台阶的地方游泳,而另一些人则往更远的地方游去。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每周会来此处游泳3次,每次都会带上8岁的儿子。“很多人在这边游,而且我水性也不错,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记者注意到,公园靠海一侧设有多个“海域危险,禁止游泳”的提示语,且公园内的广播系统也循环播放“各位游客请注意,海边危险,为了您的安全,禁止下海游泳”。但这些安全提醒均未引起这些市民的注意。

除了游泳外,还有人在该海域撒网捕鱼,还有人带来鱼缸,站在岸边悠闲地钓鱼。

船只密集让该海域更危险

作为不少野泳爱好者的胜地,海湾公园却并不适合游泳。

此前,厦门警方公布6大易发生溺水海域中,海湾公园就“榜上有名”。此外,海湾公园附近海域是鼓浪屿渡轮、厦漳渡轮、货船等的航道,来往船只较为密集,如果市民在该海域游泳,可能被海浪冲进航道,或受船只高速行驶所形成水流的影响,失去平衡。因此,该海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是严禁下海游泳的。

据悉,2014年,一名59岁的市民在海湾公园下海游泳,随后不小心游进航道,疑似被过往船只的螺旋桨搅断左小腿,最终不幸离世。

虽然属于严禁游泳的易发生溺水海域,但还是有些市民置之不理,在做好准备后,直接游向海里。王先生就认为:“如果不游到离岸边太远的地方,应不会有什么危险。”

公园无执法权只能劝离

厦门水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湾公园运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06年海湾公园建成投用后,市民在此下海游泳的问题就一直存在,且屡禁不止。只要潮水水位淹没台阶,一些市民就闻“水”而来此游泳,有的甚至带小孩子一起来。

“个别市民甚至堆砌入海台阶,我们的工作人员先后清除过10多次,但每次清理完没多久,个别市民又堆砌起来。”该负责人说,“钓鱼和捕鱼的现象也确实存在,每次看到时,我们都会劝他们离开,有的人会听,但有的人就是不听。”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没有执法权,发现市民在此捕鱼、钓鱼、游泳,也只能劝离和教育。

据了解,运营中心正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并将通过增派人手协同管理的措施,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