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当事人因心脏病住院治疗 法院上门为他办立案手续

2018-08-09 09:22  谭心怡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湖法宣)乔某(化名)长期从事建材生意,朱某(化名)从乔某处购买建筑材料用于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但朱某未及时付清货款,共欠下货款70318元。乔某多次催要,朱某仍旧分文未付。

今年,乔某因为心脏病住院治疗,面对高额的医药费,乔某及其家人四处筹钱。危急之中,乔某想起了朱某欠下的这笔货款。7月17日,乔某委托自己的朋友草拟了起诉材料,来到湖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后,立案庭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核。由于行动不便,乔某想委托朋友作为他的代理人。根据民诉法,公民代理需要社区的推荐证明,而乔某户籍所在地远在河北省,对于重病卧床的他来说,办理推荐证明相当不便。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立案庭决定先为乔某办理上门立案,之后再补交授权委托材料。

当天上午,立案庭安排两名工作人员来到厦门心血管病医院重症监护室,现场指导乔某签写起诉状,完成立案手续,并当场向他送达了受理通知书。目前,该案已经移交审判庭审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