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天眼"查控机制首次发威 来厦不到半天"老赖"就被拘留

2018-08-04 08:06  宗琴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记者宗琴 通讯员集法宣)“没想到才来厦门半天不到就被拘留了。”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被执行人阿才感慨。

昨日,集美法院发布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该案系集美法院和集美公安分局共建“天眼”查控机制后,首次成功擒获“老赖”。

阿才是泉州人,2014年在集美区工作时,曾向朋友小伟借款2万元,之后迟迟不还。2年后,小伟将阿才告上法院,要求阿才偿还借款本息。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阿才立即偿还本息,但阿才未履行。小伟多次讨要,阿才依然躲避。小伟忍无可忍之下,今年1月向集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阿才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权属情况、车辆权属情况、有价证券持有情况,但均一无所获。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阿才的财产线索及具体下落。

原来,借完钱后的阿才为了逃避还款,躲回了老家,诉讼及执行过程中一直下落不明。

今年6月,集美法院与集美公安分局就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及车辆下落信息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天眼”查控机制,针对长期下落不明、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化落地布控与精准轨迹刻画,以及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查控。

今年7月9日,集美法院将“老赖”名单送到集美公安分局。集美公安分局接到名单后,立即启动“天眼”侦查。

7月28日上午10时,案件承办人刘法官接到集美公安分局通知,“老赖”阿才出现在思明区某健康会所。集美法院当即对拘留行动进行部署。1小时后,阿才在会所内用餐时被擒获。

“没想到会被抓。”见到执法干警时,阿才很惊讶,并表示无力偿还债务。最终,集美法院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