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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对进口货物提前报关进行奖励 实施至今年12月31日

2018-08-03 10:18:44崔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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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口岸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优势为突破口,积极降本轻负、提速增效。图为东渡港区。(记者王火炎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崔昊)日前,厦门海关、厦门市口岸办、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厦门口岸鼓励进口货物提前报关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广鼓励进口提前报关模式,自2018年8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进口提前报关报关单按每票50元给予奖励,该办法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

根据《办法》,为缩短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在厦门市行政区范围内所有进出口口岸,进口报关单的申报单位可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向海关申报。申报成功的报关单,每票奖励50元,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的同一提单号只奖励1次。

厦门新联通报关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提前报关可以大大缩短报关流程,加快货物的流通速度,没有被布控的报关单可以做到船到放行,从而为企业节省物流和时间成本。真金白银的奖励还有助于引导行业自律,有利于整体口岸通关效率的大幅提升。

近年来,厦门口岸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优势为突破口,打出“组合拳”,积极降本轻负、提速增效,提升便利化水平,积极打造“大陆沿海收费最低的港口”。

从2015年10月率先试点免除集装箱查验服务费,到2016年4月,不再向报关行收取“报关数据传输费”、厦门信息网不再向自理报检企业和报关行收取“报检平台使用费”等申报环节报关报检经营性服务收费,以及2017年降低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和引航费等政府性收费项目,并于今年积极号召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开展“阳光收费”,已有13家企业完成收费项目和费率发布,收费费率实现下降30%……

改革持续在厦门口岸深入推进,一系列优惠政策的落地带来制度性成本的降低,推动政策红利更多、更直接地传递到企业本身,每年为进出口企业节省数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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