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海沧4岁男童玩滑梯摔伤骨折 儿童乐园赔偿9万余元

2018-08-02 08:04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4岁男童小宝(化名)在儿童乐园玩滑梯时,不幸摔伤致右腿骨折。这种情况,儿童乐园该不该担责?

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索赔官司,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儿童乐园赔偿小宝经济损失9万余元。据了解,在这起事故中,儿童乐园的滑梯早有裂痕埋下事故隐患。不过,最终男童家长也自行承担了35%的责任。

不幸滑梯裂痕埋隐患男童摔伤致骨折

今年2月初,在海沧区一个儿童乐园内发生了令人揪心的一幕,4岁的男童小宝在玩滑梯时,不小心摔伤,被紧急送往医院。经医院鉴定,小宝的右肱骨髁上骨折,医生立即进行了复位手术。

当时,陪小宝一起到园内游玩的还有他的姐姐和奶奶。据小宝回忆,当时滑梯下方与地板连接处有一条较深的裂痕,但被海洋球盖住了,可能是摔伤的原因之一。

事发后,儿童乐园的法定代表人向小宝赔偿了2万元。但是,小宝家人认为2万元无法弥补损失,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小宝家人将儿童乐园告上法庭,要求赔付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