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非法运营车辆被查称乘客是其朋友 却不知姓名无法圆谎

2018-08-02 07:52  雷妤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陈昭龙洪玲)说乘客是自己的朋友,却说不出朋友的名字。当执法人员开具响应执法文书后,司机也拒签离开。昨日在厦门火车站,这名司机因涉嫌非法营运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2万元以下的罚款,交警部门也将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到六个月。

昨日上午9点,在厦门火车站南广场巡查时,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白色福特牌小轿车形迹可疑,根据经验判断,极可能是非法营运车辆。随后上前亮证检查。经查,该车没有营运证件,驾驶员也没有资格证。

经询问,车上乘客表示,他们从新景华府乘坐该车来到火车站,向司机支付了40元的运费。与此同时,乘客还出示了微信支付的证据。另一组执法人员对司机进行询问时,司机支支吾吾,坚称乘客是他的朋友。然而,执法人员继续询问朋友名字时,他又答不上来。

经过对该车财物清点,执法人员发现该车内不仅有微信支付二维码的小卡片,也有司机跑“黑车”介绍业务的名片,这些再一次证明了该车为非法营运车辆。

随即,执法人员现场对司机开具现场笔录和行政强制措施书。然而,这名司机拒签文书,并在执法人员送达文书后弃单而逃。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暂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