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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杯黄汤下肚警察你也敢打? 厦门警方昨通报62起典型案例

2018-08-01 07:37:05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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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饮酒过量后滋事、闹事,进而引发妨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警情屡有发生。据统计,今年以来,厦门共发生62起酒后暴力袭警或阻碍执法案件,38人因袭警被刑拘,24人被处以行政处罚。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三起因醉酒妨害公务的典型案例。

警方提醒

酒后违法一样罚

厦门警方提醒市民朋友,若酒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醉酒并不可以减轻或免于处罚。民警在依法行驶职权过程中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能抗拒民警的正常执法,如有陈述请在配合民警执法的前提下依法履行。对于暴力袭警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此外,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例1

不付肯车费 借酒踢警察

6月7日凌晨1时许,碧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民族路附近,一乘客因不付车费与出租车司机发生纠纷。民警到场后,对出租车司机郭某与乘客胡某、刘某进行劝说,但胡某拒不听从,反而借着酒劲在现场胡搅蛮缠;民警要求胡某及刘某到派出所接受处理,胡某仍不配合。当处警人员欲将胡某带上警车时,胡某竟还推搡踢踹现场处警的民警及辅警。

随后,在派出所大厅内,胡某仍不消停,又用指甲划伤了一名值班辅警。民警将其带往厦门市仙岳医院醒酒,但胡某仍不配合,就在民警将其控制在醒酒床上,欲强制对其醒酒时,胡某又朝民警下腹部踢了一脚。

6月21日,胡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而被批准逮捕。

案例2

两醉汉闹事 还抱摔辅警

5月23日20时46分许,在故宫路某海鲜大排档门口喝酒的郭某、刘某等人,几杯酒下肚后,竟发生了争执,并在该处闹事。鹭江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队员到场后,劝说郭某、刘某等人离开,但两人对警察的劝说置之不理。郭某无故用拳头殴打辅警,刘某随后又对辅警进行抱摔,导致辅警左脚等处受伤。

就在民警对两人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郭某仍然不配合,并且暴力反抗踢伤民警。随后,民警当场将两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处理。6月19日,两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批准逮捕。

案例3

喝酒喝断片 打人又袭警

4月18日23时许,嘉莲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到鑫金花园小区处置一起酒后殴打他人的警情。其间,民警要求涉嫌殴打他人的许某(男,40岁)到派出所配合调查,许某拒不配合,民警遂将其控制并送入警车。但许某仍拒不配合,上半身进入警车,双腿露在车外。民警要求许某坐好,他却朝民警左膝部位踢了一脚,致民警受伤。随后,许某被派出所民警带至仙岳医院醒酒。

后来,许某供述,因当晚喝了太多酒,他醒来时就发现自己躺在仙岳医院醒酒室,对自己的行为完全没有记忆。5月11日,许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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