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负效应逐步显现 “上半年,税收收入较快增长既是厦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象征,也说明增值税降低税率等减税效应开始逐步显现,减税降负、‘放水养鱼’取得明显成效。”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张曙东表示。 今年5月1日起,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正式下调税率,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的增值税率分别从17%和11%降至16%和10%,并实施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改革。这对制造业特别是很多中小型科技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位于同安区的福建创智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2017年,企业销售收入为124万余元,按原有政策已经超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我们公司按照原先的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因为进项抵扣非常少,整体税负将直接逼近17%。而根据国家新政策选择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可继续执行3%的征收率,这样减少大约14%的税额,节税率超过80%,公司可以将节省下来的资金投入到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中。”该公司负责人林永杰告诉记者。 除了增值税减税外,厦门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也都拿到减税“红包”。据统计,上半年,厦门税务部门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5.6亿元,同比增长54%;落实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43.5亿元,同比增长84%。 优化服务 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各项减税政策的落地,进一步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而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同时,厦门税务部门坚持对标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和国际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指标,进一步推进办税服务整合,实现办税厅“一厅通办”、12366“一键咨询”,税务网站“一网通办”,大大提升了改革给纳税人带来的获得感。 据介绍,根据厦门大学营商环境报告,厦门税务部门推出“提升税收营商环境23条具体措施”,压缩办税时间达25.96%;持续推进实体办税与网上办税融合对接,网上办税比例达95%,120项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结。厦门现有涉税业务中,“最多跑一趟”业务已占近八成,其中“一趟不用跑”业务将近五成,实现了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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