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盘活监督力量 随着湖里区“三位一体”工作融合机制向纵深推进,像小周和小江这样的“配合”,在湖里区的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已经越来越普遍。打破各自运作、“只扫门前雪”的改革,让湖里区的监督执纪工作有了新变化。 2016年底,湖里区率先在厦门市启动纪委综合派驻机构改革,整合设立若干派驻纪检组,由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机构看似“做了减法”,监督却实现了全覆盖。湖里区55家单位、1214个基层党组织、16400名党员的强化监督工作有了抓手。 “过去,纪委和纪工委干‘协助’的活比较多,现在我们聚焦主责主业,专门监督执纪问责!”湖里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组长陈必山说,现在各驻在单位的主官切实重视起来了,主动承担起本单位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盘活了监督力量,人员“流动”起来,过去基层纪委人员少、监督难等问题在融合中得到了解决。派驻机构从相关单位中“独立”出来,监督有了“底气”;巡察机构的人才专业优势与派驻机构熟悉驻在单位情况的优势互补,对复杂和重点工作实行交叉协作配合,使工作配合更加有力;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成果被有效运用,提高了审查调查的效率。 此外,“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还建立了重要信访件重大疑难案件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移送、提级办案或交叉办案等制度,共同推动解决复杂的信访问题或审查调查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派驻、巡察、审查调查既分工明确,又协作联动。”湖里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种融合的好处是形成了人员互补、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的良好局面。 2017年12月29日,湖里区完成区监委挂牌,成为厦门市正式成立的首家监察委员。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对象从原来的844人,增加到5386人。实现“监察全覆盖”之后,“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如何适应监督范围扩大的现实要求,尽快形成较强的战斗力,湖里区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在实践中不断检验。 实践:全面开展监督 实践中,湖里区通过综合派驻创新了监督制度,通过定点巡察提升了监督精度,执纪通过审查调查强化了监督力度,三方力量的有机融合收获了叠加和放大效应。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湖里区已开展5轮常规巡察、1轮交叉巡察和1轮机动巡察,完成对9个区直部门、2个街道和2家区属国企的常规巡察,累计发现问题458个,移交问题线索43条,党政纪立案5件5人,处理20人,在全区形成了有力震慑。 在派驻监督方面,湖里区各纪检组分别建立了驻在单位科处级干部廉洁档案,抓住“关键少数”,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在社区建立“一站两员”机制,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打通“最后一公里”监督瓶颈。 运作一年来,各派驻纪检组在原有运作模式基础上,充分发挥“三位一体”资源整合、力量集中、火力更猛的优势,扩大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实现了监督精准有力、执纪成效提升,较好缓解了各组因人手有限导致监督力度不足的矛盾。 过去的一年,是巡察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的一年,也是不断完善机制,实现规范化的一年。“三位一体”机制将派驻组、巡察人才库等各方力量科学统筹,将有限的力量进行优化整合,实现了力量的合理调配,保障巡察期间的运作更灵活、问题的发现更精准,使巡察的职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在参与湖里区首轮巡察任务的巡察组成员杜军看来,巡察不同于一般的工作督查,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查找问题原因、找准问题方案、推动问题解决是关键,因此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掌握个“度”很重要。湖里区委、区纪委多方调研,出台《湖里区委巡察工作规范流程》《湖里区委巡察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等制度,确保巡察依法依规、规范运作。 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三位一体”搭建了灵活有效的协作机制,将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成果有效运用,通过统筹协作、优势互补,优化顺畅了办案环节,增强了办案合力,实现整体办案数量和质量的明显提升。今年上半年,湖里区开展谈话函询106人次,同比增长96.3%;立案22件22人,同比增长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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