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 (通讯员 海法宣 记者 陈军) 近日,最高法院对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海沧区法院家事法庭获得“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3年,海沧区法院开始试运行全省首个综合性家事法庭,并于2016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法院”。自试运行以来,海沧区法院家事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346件,调撤率63.2%,服判息诉率达92.9%。 家事法庭除了选派3名经验丰富的家事法官外,还邀请特邀调解员、妇联干部、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参与纠纷化解;同时,联合公安、检察、妇联成立全区反家暴庇护中心,指导社区成立反家暴联盟等。其次,推行家事案件个性化调解,探索建立心理辅导干预、婚姻冷静期、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等机制。 另外,海沧法院家事法庭还注重拓展人性化办案,通过主动定期回访、电话网络回访、委托社工回访等形式,对当事人展开有效回访帮扶;通过提供电子法庭、周末法庭、巡回审判等服务,极大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通过配置家事调解室、亲子陪护室、心理辅导室等,布置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审判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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