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近日,灌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家餐饮店经营者超范围销售河豚,共计约10公斤。经营者无法提供有效购买证明。根据《食品安全法》“不得私售来路不明的河豚整鱼”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现场没收,集中销毁,并对经营者进行教育。 市场执法人员表示,误食处理不善的河豚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近期集美市场监管部门也突击检查了各大农贸市场的所有水产品摊点;并对辖区饭店、海鲜大排档开展抽查,特别对部分饭店的操作间进行了仔细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误食河豚后,若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若发现加工经营河豚的行为,可以拨打12315、12331进行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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