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谭心怡通讯员湖法宣)两名“00后”未成年人通过网购平台系统漏洞,盗取数十万元。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一起案件,因俩人实施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法院依法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各处罚金五千元。 2017年4月25日。小张(化名)分别与小李(化名)以及熊某、某宁(另案处理)共谋,通过小张提供的线报和教程获利。小李以及熊某、某宁各自操作,利用被害单位某网络科技公司开发运营的某网络平台系统存在的漏洞,以实际充值人民币19.6元等少量金额的方式申请退款后,通过软件篡改退款金额,窃取被害单位相关钱款,共窃得钱款17万余元。 2017年5月16日,小张与他人共谋,通过多家被害单位共同运营的某网络平台内注册账户、绑定银行卡等系统漏洞,再次以实际充值人民币1元等少量金额的方式申请退款,而后通过软件篡改退款,窃得38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小张、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小张案涉金额为46万余元,小李案涉金额43万余元,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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