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陈军 通讯员 海法宣漫画/刘哲姝)停靠路边的私家车突然打开车门,骑车经过的小慧(化名)躲闪不及,撞到车门后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造成轻伤。更糟糕的是,当时小慧怀有身孕,事故发生半个月后,她流产了。小慧与丈夫都认为,胎儿的失去与之前的交通事故有直接关系,遂将私家车车主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和车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件
躲避不及孕妇摔伤,半个月后人工流产
去年8月的一天,像往常一样,小慧骑着电动车去医院替母亲拿药,她沿着道路右侧行驶,前方不远处一辆私家车的左车门突然打开了。据小慧事后回忆,她当时的车速并不快,不到30公里,发现前方的情况后,她全力扭转电动车的方向,但脚踏板还是剐蹭到了车门边缘。她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造成头面部软组织挫伤。
该车车主阿民(化名)说,下车前,他还看了看后视镜,发现左后方有辆电动车驶来,不过离他还有一段距离,于是他打开车门想先下车。没想到,他左脚刚一落地,那辆电动车已到眼前了,他连忙将门把手往里拉,但还是没能阻止事故的发生。经交警部门鉴定,阿民应当为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更意外的在后头。受伤的小慧去医院做检查,居然被查出已怀有4周多身孕,连她本人也不知道。治疗过程中,小慧接受了数次CT扫描,还服用了孕妇禁服药物。医生认为,这些治疗手段可能会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一定影响。和丈夫商量后,小慧决定接受人工流产手术。
随后,小慧和丈夫将阿民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审理
“意外之喜却转为放弃之痛”,车主要赔
庭审时,小慧夫妇和阿民都到庭参加。小慧夫妇认为,胎儿的流产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说到胎儿,小慧数度哽咽道,若胎儿是健康的,她一定会生下来。胎儿的失去给她和丈夫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打击,被告应赔偿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阿民称,他愿意承担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但后来的人工流产与他无关,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求。
保险公司则认为,小慧已生育两胎,此为第三胎,并不在原告夫妇的计划当中。即使胎儿生下,原告也应承担计划生育的后果,因此保险公司不应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尽管接受流产是小慧的个人选择,但与交通事故密不可分,两者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查出怀孕“本属于意外之喜,却转为放弃之痛”,其中无形的精神损害显而易见,小慧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酌定为2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小慧受到的各项损失总计28680.15元,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鉴定费2500元由阿民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