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 正文

上半年厦门作出旅游行政处罚30起 共处罚金84.6万

2018-07-11 20:43:44邹玒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11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邹玒)记者今天从厦门市旅发委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厦门旅游质监执法机关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集中力量整治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导游欺骗强迫购物以及“一日游”陷阱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旅游违法违规现象,办理了一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上半年共开出旅游行政处罚决定书30份,处罚金额共计84.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7%,有效净化了厦门旅游市场环境。

厦门旅游质监执法机关先后对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减少旅游项目、导游兜售物品、旅行社未经协商一致指定购物、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事项、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以及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等8类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涉及旅行社15家次、无证导游2人次,旅游从业人员7人次、导游人员6人,无一起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对厦门拥湖旅游公司依法作出责令停业整顿30天,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处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武夷山骏景假期旅行社厦门分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4119元,责令停业整顿30天,罚款20万元的处罚。此外,有21名“无证导游”被列入鼓浪屿综合管理惩戒主体名单,其中有9名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名两年内被禁止出入鼓浪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