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朋友圈发5条广告日赚27元? 厦一女士被骗5000多元

2018-07-11 07:35  陈小斌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 (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洪恒亮)转发5条“电影广告”到微信朋友圈,就能轻松日赚27元,这样的“好事”您相信吗?市民钟女士就轻易相信了,最终被骗走5000多元。昨日,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对外发布该案件。

  黄劲超图

钱还没赚到,先交押金

今年35岁的钟女士是一名家庭主妇。6月底,她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微信好友每天都发五条电影广告。好友告诉她:“只要这样简单动动手指,每天可领27元的‘佣金’。”

钟女士便向对方索要“业务员”的微信号,添加好友后,“业务员”称自己公司与某公司有合作,只要钟女士每天转发5条“电影广告”链接到微信朋友圈,就能得到27元“佣金”。不过,在此之前,钟女士需先交纳380元的押金。

钟女士交了押金后,扫码加入了用于结算“佣金”的“工资群”。当天,钟女士按要求转发5条“电影广告”到朋友圈,并于当晚8点截图至“工资群”,领到了27元“佣金”。钟女士以为,这是一个在家兼职轻松赚外快的“好机会”,又用其他微信号“兼职”。

被踢出群,才发现被骗

之后,“业务员”又称公司与另一单位合作,只要交699元押金,每天发6条广告到朋友圈,就能领取69元“佣金”。同时,“业务员”还告诉钟女士,她每成功介绍一个朋友参加该活动,就能得到80元的“奖励金”。

就这样,钟女士除了自己交了699元押金外,还推荐了5个朋友一起“做任务”。为了说服朋友相信该活动确实能赚钱,她甚至帮这5位朋友把押金交给“业务员”。

7月5日,做完“任务”的钟女士发现,她已被踢出“工资群”,并被“业务员”拉黑,她的朋友也遭遇了一样的情况。她这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就这样,钟女士前后共计付款5836元,扣除收到的“佣金”、“奖励金”454元,一共被骗了5382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