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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七进宫”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3000元

2018-07-10 10:41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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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集法宣)因盗窃忘锁门的车辆,惯偷赵某“七进宫”。近日,“七进宫”的赵某在集美法院受到审判。

2018年1月26日下午,受害人明先生将货车停在集美某处路段店家门口,车门没有上锁。赵某上前趁人不备,直接打开货车车门,盗走了明先生放在车里的手机。当晚,赵某被民警抓获。

经查,赵某37岁,来自河南。因有些车主停放车辆时经常忘记锁车门,他便借此可乘之机,尝试去打开停放在路边车辆的车门,偷窃手机。2018年1月下旬,他采用此种方式行窃5起。

而且,赵某还是惯偷,自2004年起,他已经因盗窃被其他法院判刑过6次。近日,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965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此一审判处“七进宫”的小偷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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