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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多个小区出现“僵尸”快递柜 处置起来令人头疼

2018-07-10 07:26:12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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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佳丽花园

快递柜布满灰尘

客服电话成空号

随后,晨报记者在佳丽花园小区看到,停车场过道摆放着一个橙色的“易家配”快递柜。该快递柜共有50个存储柜,但处于“罢工”状态,原本用于输入取件码等操作的触摸屏已经不能正常工作,屏幕上布满灰尘,柜身上写满了不明电话号码。

记者拨打快递柜上的客服电话,发现其处于“空号”状态。记者又通过扫码添加“易家配”微信平台,发送相关消息过去后,也未能得到回复。

“快递柜长期摆放于此,加上一些其他物品也堆放在这里,直接影响到行人进出停车场。”居民王先生说。

物业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易家配”快递柜曾经坏过,当时还有人来维修,后来物业就联系不上经营方了。“这个快递柜已停用大半年了,也没人来处理,我们也不敢轻易把它拆掉,怕经营方突然要来收走柜子,那就麻烦了。”

【链接】

合同中应明确快递柜处理方式

对赖在小区里的“僵尸”快递柜,该如何处理?昨日,福建省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志宁律师为市民支招。

郑志宁表示,快递柜经营方与小区物业公司的合作有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没有续约,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期限届满后终止。届时,快递柜经营方必须将快递柜撤出小区,否则小区的管理方有权要求快递柜经营方履行将快递柜撤离小区的义务,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支付场地使用费等费用。如合同中有约定期限届满后的快递柜处理方式,那么,当快递柜经营方不出面处理时,小区管理方就可以按照合同里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如合同中未标明期限届满后的快递柜处理方式,那小区管理方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处理掉这些“僵尸”快递柜。

郑志宁提醒小区管理方,在和快递柜经营方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期满后的快递柜处置问题,并以条款的形式写进合同中,避免快递柜成为占用小区空间资源的“僵尸”快递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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