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专门编印了简单易懂的政策问答宣传册。
厦门晚报讯(记者吴笛)近日,市人社局“惠民政策进社区”第二场宣讲会在湖里区禾山街道举办,来自湖里区的社区工作者、退管小组长、居民小组长共计近200人参加了活动。结束后,听课人员纷纷表示,这样的政策解读他们非常需要,不仅听懂了人社政策,现场问答环节,还让平时的疑问都得到解答。
今年,市人社局将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为导向,紧扣社会关注热点,通过“惠企政策进园区”“入厦政策进校区”“惠民政策进社区”三个系列的宣讲活动,把人社政策送到服务对象身边,帮助大家用好用足人社政策并从中受益。
以“惠民政策进社区”活动为例,今年计划开展10场,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将现场宣讲有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共五大方面的内容,宣讲范围涉及到岛内外每个区,力求将社会保险政策更接地气地送到老百姓身边。同时,工作人员还把常用政策问答印制成简单易懂的宣传册,供社区发放和宣传。
今天开始,围绕市人社局“惠企政策进园区”“入厦政策进校区”“惠民政策进社区”活动,晚报开辟专栏进行报道,帮助市民熟悉了解人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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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符合退休资格的两个条件是什么?
答: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②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其实际缴费年限需满十年)。
2.法定退休年龄是几岁?
答: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3.提前退休的几种情况?
答:①特殊工种提前五年退休;②病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③女干部参照女工人50岁退休。
4.办理退休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①《厦门市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户口本;③个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④一寸彩照一张;⑤本人在厦门开户的银联卡;⑥高级职称者另需提供职称材料。
5.核定养老待遇的相关参数有哪些?
答:一是年限:①1988年12月前的视同缴费年限;②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的实际缴费年限;③1997年7月后实际缴费年限;④上述三段相加的累计缴费年限。二是指数(缴费工资/社平工资):①1989年1月后的平均缴费指数;②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期间的平均缴费指数。三是退休时的上年度月社平工资(由统计局公布)。注意:本市街办小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中原未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职工,只计算参保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原固定职工,从1989年1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在此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金。
6.养老金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特区津贴(30元)。
7.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①基础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1+1989年1月后的平均缴费指数)/2×月社平工资×1%;
②过渡性养老金=1988年12月前的视同缴费年限×1.25×月社平工资×1.3%+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之间的缴费年限×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之间的缴费指数×月社平工资×1.3%;
归纳:基础和过渡性养老金=缴费年限×指数×月社平工资×系数。
③个人账户养老金=个账累积额(含利息)/退休年龄对应的系数(例如:50岁195,60岁139)。
8.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满15年,可一次性补缴的情况有哪些?
答: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固定工,可一次性补足10年实际缴费;②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
9.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满15年,不允许一次性补缴,但逐月缴费一段时间后可办退休的情况有哪些?
答:①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出台前开始参保缴费,到龄后再逐月延缴60个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办退休(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施行后首次参保缴费的人员,到龄时缴费未满15年,要按月缴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②2011年6月《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开始缴费的,按月缴满15年方能办理退休;③外来员工至男60岁女50岁时缴费已满10年的,允许按月继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退休。不继续缴费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存储额给参保个人,或发给缴费凭证并终止与厦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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