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正文
分享到:

厦门禾缘社区水上义务救援队:用爱心托起“生命之舟”

2018-07-06 10: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厦门市禾缘社区五缘湾水上义务救援队成立四年多来累计救起40余人,用爱心托起“生命之舟”,义务守护着五缘湾沙滩附近水域。

 

义务救援队队员何盛全和王火连将两个孩子及时救上岸

东南网7月6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夏菁)4日傍晚,厦门市禾缘社区五缘湾水上义务救援队又成功救起了两名意外溺水的孩子,这仅仅是多次救援中的一个缩影。这支队伍从最初的12名志愿者发展到现在已有41人,成立四年多来累计救起40余人,为游客包扎伤口、帮忙寻找走失儿童等。他们用爱心托起“生命之舟”,义务守护着五缘湾沙滩附近水域。

不到两分钟将两个孩子救上岸

4日18时左右,在五缘湾沙滩附近水域,两名来自江西赣州的孩子意外溺水,所幸被正在执勤的义务救援队队员何盛全和王火连及时救上岸。

“当时在瞭望时发现,有四个孩子和两名女子在石阶边的水域玩水。”何盛全表示,根据执勤经验,台阶处是事故高发区,为此他们就时刻关注,担心孩子会有危险。

据介绍,当时其中两个孩子原本是站在台阶处,后来13岁的孩子可能下水时一脚踩空导致溺水,十五岁的哥哥急忙救援未果,岸上的两名女子因不会游泳,急得大声呼救。何盛全和王火连发现险情,立即携带救生浮标下水救人,所幸当时所处位置水深只有大约两米,距离岸边也只有几米,救援过程比较迅速,不到两分钟就把两个孩子平安救上岸。

5月初,义务救援队队员孙绣林在岸上发现一名玩滑板的女子体态疲惫,放任滑板随波逐流,评估是因为当日风浪较大,体力不支无法上岸。于是,他立即下水游往该名女子,经过询问确认其已没有力气再划回去。为此,孙绣林安抚后让她坐好,通过拖带将她安全带回了岸边。

救援队员在制高点执勤

当初12人为救人成立义务救援队

“义务救援,冒着危险,分文不取,你们图什么?”这几年来,救援队难免会面对这样的质疑。提到这个,队员孙绣林笑着说:“能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救人,心情也会跟着好起来。”在他看来,这就是一种收获。

据悉,禾缘社区志愿救援队原是厦门市五缘金禾游泳俱乐部辖下的一支纯公益性队伍,当初游泳俱乐部创始人就是抱着做公益的心,为成立救援队而创建了俱乐部,通过俱乐部招收有爱心、有时间的游泳爱好者为救援队储备人才。在救援队筹备阶段,禾缘社区也在组建志愿者队伍,因此,二者结合在了一起。

2014年3月11日,水上义务救援队正式成立,从最初12名创始人,发展到现在已有41名队员。在禾缘社区的协助下,救援队申请到了一座离海岸仅几步之遥的废弃碉堡,队员们每人捐钱将其建成了一座绿色的救援站作为办公场所,置办了望远镜、对讲机、救生器材、急救箱等物资。

作为创始人,孙福祥在救援队缺少救援器材的情况下,更是出资两万五千元为救援队购买了第一艘救援艇,前后为救援队投入了6万余元。

救援队四年多挽救40余条生命

“5-6月,救援队会在节假日进行执勤。”何盛全表示,7月开始会每天常态化执勤,直至国庆节放假结束,每天下午三点半至六点半,至少会有6名以上队员在岗,分组负责瞭望、巡逻、后勤。有些队员还会视情况延至下午七点才离开。

进入7月,每天下午总能在这片水域见到身穿救援队服的他们,沿着沙滩来回巡逻,对存在不安全戏水行为的游客进行劝导,或在岸上制高点观察水域中游客的情况,或是在救援艇上进行海上巡逻,都只为了能在发生溺水事故时,及时进行救援。

“救援队成立四年多来,已救了40多人。”队长陈今汉提到,救援队还为游客包扎伤口、寻找走失儿童等,为此收到了许多锦旗,以及无数感谢的话语。如今,除了目前的执勤站外,在沙滩上又增设了一个救援站,目前正在改造之中。

随着暑期来临,前来玩水的儿童会越来越多,最多时都有几千人。救援队员提醒称,除了家长要全程看护外,还要给选好护具,最好选择泡沫式游泳圈或是跟屁虫游泳包。目前,专业的游泳圈多数是用泡沫做成的,能承受一两百斤的重量,不会漏气、不易损坏,安全性较高。

何盛全表示,充气式游泳圈多在游泳池和浅水区使用,常用于辅助学习游泳。可再海水中常有乱石或尖锐物品,极易划破充气式游泳圈造成漏气,导致溺水事故发生。巡逻中,救援队员发现有些家长在救生圈上系一条绳子的做法可以借鉴,如有意外可将孩子拉到岸上。此外,在五缘湾人造沙滩海域,由于岸旁有阶梯存在,有些市民游客会光脚在湿滑的阶梯上行走或顺着阶梯下水,无论家长还是孩子都极易失去平衡掉落到水里,因此要格外注意安全。

救援队员拿着救生浮标在巡逻、劝导

进入夏季,五缘湾沙滩附近海域游玩人数逐渐增多。

沙滩上增设了一个救援站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