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沧区将开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先来了解一下
海沧区晨昕学校,是一所集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特殊教育师训中心、特殊教育主题实践基地等功能的综合性学校。
(学校效果图)
学校位于海沧区东孚街道山边中路221号,占地面积22034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18462 平方米。
学校将致力于推动融合育向两头延伸,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区域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近日,学校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新鲜出炉
此次招生将坚持“适性安置,促进发展”原则
快往下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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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及规模
招生对象: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
招生规模:义务教育教学部3个班、学前融合教育教学部1个班、职业教育教学部1个班(拟安排)。
报名时间与办法
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7月6日
报名地点:晨昕学校一楼会议室(东孚街道山边中路221号)
报名办法:父母(长期照料者)携带子女到晨昕学校进行现场评估、缴交材料,家长需现场填写相关评估表格。
学前教育教学部招生细则
招生条件
3-5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海沧区户籍的、尚未在公办特教学校等就学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
具备在校学习和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具备走读条件(本校目前只提供午休);
根据学生个体发展的情况和学校教学的需要,家长具备陪读、接送的条件。
所需材料
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儿童本人页复印件);
残疾证(原件,残疾人证和含有相应的残疾类型等级页复印件);
预防接种卡;
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本人近三个月内体检表(含肝功能检查,要求区级以上正规医院);
医院对孩子的诊断评估报告和相关病历。
义务教育教学部招生细则
招收条件
具有海沧区户籍的6-14周岁的(2004年8月31日至2011年9月1日期间出生)、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尚未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等就学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
具备在校学习和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具备走读条件(本校目前只提供午休);
根据学生个体发展的情况和学校教学的需要,家长具备陪读、接送的条件。
所需材料
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儿童本人页复印件);
残疾证(原件,残疾人证和含有相应的残疾类型等级页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权威部门的残疾鉴定证明);
预防接种卡;如有低保证明,低保收入证明,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本人近三个月内体检表(含肝功能检查,要求区级以上正规医院);
孩子的智力评估检测报告及相关医学诊断证明(权威部门的残疾鉴定证明);
普通学校转学的学生,应持有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明。
职业教育教学部招生细则
招生条件
15-18周岁(2000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海沧区户籍的、尚未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等就学的特殊教育儿童少年;
具备在校学习和较好生活自理能力;
具备走读条件(本校目前只提供午休);
根据学生个体发展的情况和学校教学的需要,家长具备陪读、接送的条件。
所需材料
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儿童本人页复印件);
残疾证(原件,残疾人证和含有相应的残疾类型等级页复印件);
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本人近三个月内体检表(含肝功能检查,要求区级以上正规医院);
医院对孩子的诊断评估报告和相关病历。
注意事项
学校将邀请相关机构和专家组成的入学评估鉴定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进行评估鉴定;
学校根据报名与专家评估鉴定情况确认录取名单,并于7月13日以书面结合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录取结果;
新生入学第一周(9月3日—9月7日)为观察期,一旦发现有不适合本校就读的,将转换安置方式(转介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观察期符合条件的学生,于入学一周后进行入学确认,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区残联,以书面结合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家长录取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免费入学,并按文件补贴相关费用;
根据学生个体发展的情况和学校教学的需要,家长需具备陪读、接送的条件,能够配合学校管理等相关要求;
务必在规定招生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报名,逾期未报名不得补报!!!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海沧区晨昕学校。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庄老师 15759237372、薛老师 13400703823
学校地址:海沧区东孚街道山边中路221号
报名入学,户口问题要搞定
要办理户籍事项的海民们
不仅可以周末办事
现在可办的事项又多7项啦!
自2018年7月1日起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承接上级下放事项新增7项
现可办理事项20项
上述业务仍执行周末办事制度
还有好消息!
2018年上半年
海沧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创业
场所租金补助申请
开始了!!
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又有补贴拿了!
根据《海沧区关于实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规定,开始受理2018年上半年高层次创业人才创业场所租金补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相关事宜
7月2日—7月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海沧区科技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主楼3楼1329室)
申请所需材料
1、《海沧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创业场所租金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创新创业人才申请人才计划及获得认定的证明材料和人才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均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4、租赁合同及租金缴交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5、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6、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核心技术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申请双百企业需认真阅读《若干意见》,确认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6806236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附件:
1、《海沧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创业场所租金补助申请表》
2、《海沧区关于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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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编辑:陈亚丽
美编:潘雅琦
校对:暨王月
综合整理: 厦门海沧教育
海沧微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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