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汪岳锋 陈松树 漫画张平原)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检察工作的主旋律。 近期,市检察院开展了2017年度法律监督十佳案件评选活动,从查办职务犯罪、加强法律监督、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最终评选出李某故意伤害案等十个案件为“2017年度厦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佳案件”。 依法监督 解决搁置多年刑事案件 2011年5月17日,李某伙同他人携带工具在厦门市海沧区某村一麻将馆,砍击张某头部,随即逃离现场。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侦查机关对李某刑事拘留后,未及时、全面收集调取证据,导致李某因证据不足被释放,案件长期被搁置,张某多次上访。海沧区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发函建议更换侦查人员,并自行对多名关键证人进行调查取证,获得关键性证据。李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点评】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对侦查活动合法性进行监督是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的重要内容。如何破解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难题,本案是一个成功范例。本案针对侦查机关怠于侦查、久侦不决的问题,有效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深入侦查一线,缜密分析案情,有效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解决了这么一起被搁置近五年的刑事案件,惩处了犯罪,维护了被害人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体现了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点评人: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学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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