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白斌斌)2015年初,随着厦门福旺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旺达公司”)关门停业,曾经到处可见的“智富惠”泡沫宣告破灭。透过卖“产权”及低价卖卡收取竞拍人的保证金,“智富惠”运营商福旺达公司的董事长李传星非法吸金7000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近日,李传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被思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9万元。 卖产权吸金7531万 透过判决书,“智富惠”运营商福旺达公司的董事长李传星非法吸金的套路都被披露出来。 2010年4月,福旺达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推出“智富惠产权”销售项目,向社会公众以每份6800元-288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智富惠产权”;同时,对“产权人”承诺高额返佣。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上千名受害人从福旺达公司购入了4110份“智富惠产权”,累计销售金额达7531.2万元。但由于收支不符,案发时福旺达公司累计亏损2661万多元,并造成被害人损失4752多万元。 对于这笔收入,李传星表示,主要用于福旺达公司的整体运营。2014年,福旺达公司决定在其他城市推广扩张“智富惠”,这也增加了不少运营费用。到了当年5月,福旺达公司的经营就已经非常困难。 侵占3688万保证金 2012年3月19日,福旺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智淘公司注册成立。成立后,该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开始通过“惠竞拍”网络拍卖平台,低价竞拍高价买入的购物卡等物。智淘公司对竞拍人做出了每期保证10%中奖率的承诺。 不过,保证金收入还是撑不住持续亏损的智淘公司。在没有能力兑付竞拍卡券及返还保证金的情况下,被告人李传星隐瞒公司的真实经济状况,仍决定继续开展“惠竞拍”网络拍卖。而实情是,“惠竞拍”业务每期竞拍都会产生100万元左右的巨额亏损;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29日,累计亏损达1346多万元;至2015年1月13日,仅未归还给被害人的资金就达3688多万元。李传星交代,这些保证金都被用于福旺达公司和智淘公司的日常经营。 近日,思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李传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9万元。此外,李传星的同伙也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获刑。此外,判决要求追缴违法所得用于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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