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海沧区> 海沧频道> 今日海沧> 正文
分享到:

厉害了!海沧人聚餐吃饭也有保险,最高理赔100万!

2018-06-29 15:14  来源:今日海沧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6月27日,由海沧区食安办牵头,组织中国人寿保险和海沧区各街道达成战略合作,统一为海沧辖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中国人寿保险派现场查勘人员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保险事件(故)损失查勘并收取相关资料,协助办理理赔手续。

继海沧人专属的超级保单
——海沧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
(↑点击查看详情↑)
政府买单,民众受益的好事又来一件!
海沧区率先推出厦门市第一份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6月27日,由海沧区食安办牵头,组织中国人寿保险和海沧区各街道达成战略合作,统一为海沧辖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01
农村聚餐有保险


未来一年内
海沧人在农村聚餐也有保险啦!
不过,有几个重点要注意
↓↓↓


?被保险人为海沧区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海沧区原农村户籍人口)。
?海沧辖区村民在举办各种集体聚餐(非经营性场所)时,只要事先向所在社区或街道办理登记报备手续,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后,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均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获得理赔。


单次事故理赔金额高达100万元。
厝边们在村里办红白喜事
千万要记得
提前报备!
提前报备!
提前报备!
不报备就不能享受这份福利!


举个栗子,
老王家要办喜事了
并提前向村居和街道报备
开开心心在村里摆上了30桌
一不小心,哪个菜坏了
不少厝边从餐桌进了医院
这时的老王除了背锅
还能怎么办?
别慌,这时候保险派上用场了


1
报案
案情发生后,聚餐举办者及其街道工作人员或受害居民可第一时间通过以下渠道向中国人寿保险报案:
1、全国统一365天、24小时服务专线95519或4008695519;
2、直接拨打本项目服务团队理赔指定联系人小苏 电话:13950086108报案;报案信息包括:出险的详细情况、地点、所涉人数、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报案人联系方式等。


2
现场查勘
发生保险理赔事故,应在确认为食品中毒事件后24小时内报案。
中国人寿保险派现场查勘人员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保险事件(故)损失查勘并收取相关资料,协助办理理赔手续。


3
保险索赔
经理赔指定医院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为保险责任认定的理赔依据,方可申请理赔;理赔手续完整后,中国人寿保险将在15日之内赔付理赔款项。


4
理赔资料
理赔需提供要求的索赔单证。(详情可拨打专线咨询)


02
食品安全有保障
在食品安全的把关上
海沧区超用心!
在农村聚餐保险之前
还有一个把控源头的“大工程”
为海民的农村聚餐提供高大上的宴会厅


2017年投用的渐美村婚宴礼堂
就是海沧区首推的农村宴会厅
斥资400万,按照酒店标准打造
一次性容纳500人就餐
场地费不贵,环境又好
专为各类红白喜事、聚餐聚会而设!


最关键的是
这些食品安全还都是有保障的!


渐美村的这个婚宴礼堂
从买菜到场地再到厨师
都会由监管部门、村居和街道一一把关!
那可是四位一体、全方位保障哦


多管齐下,聚餐吃得开心又放心
厝边们试过都说好!
其他街道的小伙伴也不用羡慕
这7个农村集体聚餐试点
已在抓紧建设中,预计明年可投用
↓↓↓


嵩屿街道—贞庵岭上社、石塘村
海沧街道—锦里村、青礁村
新阳街道—祥露社区
东孚街道—山边村、天竺社区


03
学生吃饭有保险


在海沧
除了农村聚餐有保险
学生吃饭也有保险!


2017年9月,海沧区率先在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资,按照所辖学校的在册人数统一投保,主要保障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经营者因疏忽过失、食品原材料存在安全隐患、第三者的故意等行为导致学生食物中毒后所需的治疗补偿费用。


目前,海沧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23880名学生全投保,实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


一直关心你吃得好不好
为你把好生活、出行、饮食的安全关
海沧这么浓浓的“亲妈”爱
你们感受到了吗?
快大声告诉海沧君!


文案/编辑:陈亚丽
校对:暨王月
部分图片/资料:海沧区食安办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