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1日讯(海峡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 集法/文 陶小莫/漫画)孙某持“套打借条”状告朋友,追讨51万元“债务”;一家公司竟拿着作废借条起诉索要90多万元借款及利息;还有一对闹离婚的夫妻双双虚构债务,双方都在法庭上拿出“借条”,声称自己对外欠下债务,对方应当“共同承担”…… 近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各区法院了解到,最近频频有人持假借条、瑕疵借条起诉讨债。法官提醒,当事人利用各种方式虚构债务不仅达不到“讨债”的目的,还可能会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1 持“套打借条”,追讨51万元“债务” 凭着一张上下都被裁切过的欠条去打官司“讨债”,也能讨回51万元债务吗?近日,湖里区法院针对这样一起借款纠纷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孙某的诉讼请求。最终,孙某不仅没“要回”钱,还可能因涉嫌虚假诉讼,面临公安机关的调查。 经查,2011年7月,孙某抵押了一套位于湖里的房子,向银行贷款70万元。据孙某说,贷款不久后,他就将其中的51万元现金按照1.5%的月利率借给朋友老赵,证据是一张带有老赵签字的欠条。 孙某说,老赵借了钱后,一直没有还,至今仍欠本金51万元及相应利息。“这张欠条是假的!”但是,老赵却说,他从未向孙某借过钱,欠条是孙某伪造的。 于是,这张欠条的真假就成为案件的焦点。经司法鉴定,这张欠条系套打形成的,欠条中内容部分的打印字迹和落款部分的打印字迹,不是同一次打印出来的。因此,这是一张明显有瑕疵的欠条,存在变造的可能。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老赵向孙某借过钱,所以判决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因该案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湖里法院已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
相关阅读:
- [ 05-22]借条形式上存在瑕疵 男子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
- [ 12-12]借条有见证人签字仍存瑕疵 债主起诉讨债未获支持
- [ 11-27]微信聊天记录能当“借条”讨债 证据充分相互印证
- [ 09-12]昔日同窗欠钱不还闹翻 法官凭电子借条判被告还钱
- [ 04-08]百万欠款凭张借条讨回 大额借款要保留其他证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