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3 强化监管不松懈环评本质真正回归 布局选址是否符合环境和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拟采取的排放措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进一步发挥环评审批制度的源头性预防作用,将“事前事中事后”三重监管机制融进环评审批工作的各个环节,是让环评回归本质的一大关键。 根据《方案》要求,针对未批先建或拟通过违法建筑进行项目建设、经营的,环保部门将在第一时间撤销审批决定,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将建设单位纳入环保失信单位,与此同时,对环评文件的考核和监管也将持续强化。各级环保部门将按季度对环评文件进行集中考核,一旦环评文件失实、编制质量存在问题的,相关环评机构及主要编制人员将面临惩戒。这也将切实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苗头及其潜在的污染风险。 事前防范措施不断细化,事中事后的监管也更加严格。根据《方案》,建设单位若未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或是对环境造成损害的,相关部门必须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对生态造成损害的,在依法对相关单位或人员实施处罚的同时,必须责令其实施生态修复。一系列管控措施,在全面清查当前环评市场乱象之时,也将持续强化环评制度的权威,让环评工作真正回归本质。 此外,结合此次改革契机,厦门也将深入推进环境保护第三方治理,通过培育一批集咨询、服务、评价、监测、治理为一体的第三方企业或机构,为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提供一站式专业的环保技术支持,推动形成具有特色的环保产业集群,从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入手推进厦门产业转型升级。 【大事记】 改革创举接连涌现 2014年,环境保护规划被纳入“多规合一”平台,拉开了厦门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幕。此后,一项项改革创举接连涌现。创造性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审批改为承诺备案,大大节约审批用时;推行登记表豁免审批、餐饮业分类管理等举措,制定并推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负面清单,减少了行政许可事项的繁琐;对涉及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项目环评审批……厦门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一刻也不曾停歇。 2014年,厦门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平台,将环境各要素融入社会、经济、国土、城乡等各领域,拉开了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幕。 2016年4月,市环保局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审批改为承诺备案,为自贸片区内企业办理环评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为45个建设项目节约审批用时990个工作日。 2016年6月,市环保局出台《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采取简化环节、餐饮业分类管理等举措,将环保服务窗口前移,同时制定并推行《厦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负面清单)》,环评审批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2016年9月,为全力做好“莫兰蒂”灾后重建服务工作,市环保局第一时间出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抗击台风“莫兰蒂”做好灾后重建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涉及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项目环评审批。 2017年,市环保局出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简化优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和《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保障房地铁社区建设服务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快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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