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肖雨)昨日上午,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 这标志着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备受关注的厦门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由此拉开帷幕。 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将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承继原厦门市国税局、原厦门市地税局税费征管的权利义务。新机构成立后,厦门市内各区级新税务机构也将陆续挂牌。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含电子签章),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张曙东表示,这次机构改革的目的,是要通过国地税两个部门的合并,进一步整合办税资源、优化办税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税效率,解决以往纳税人国地税“两头跑”“重复报”等问题。 目前,全市24个办税服务厅已实现“一厅通办”,12366纳税服务中心实现“一键咨询”,门户网站、网上税务局、微信微博平台完成第一阶段的整合。全市纳税人均可享受到线上线下“一厅通办”“一网通办”的办税服务。 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承继。 此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原规定需向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原规定需在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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