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 > 正文

税延养老保险正式落地厦门 多家保险公司已开卖

2018-06-10 09:33:20钟榕华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夏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6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钟榕华 )买一份特定的养老险,可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降低税务负担的同时还能多一重养老保障。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终于来了!昨天,导报记者从太保、国寿、泰康等在厦分支机构获悉,他们已经卖出了首单税延养老险。作为首批试点区域之一,厦门人成为最先吃螃蟹的人。

什么是税延养老险?

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是税延养老保险的三个试点区域。

所谓税延养老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等机构承保、运营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在缴纳保费的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而在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税。简单来说,投保人可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降低税务负担的同时还能多一重养老保障。

与其他养老保险产品相比,税延养老保险有啥特点?

保险业人士介绍,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产品保障更全面。除了养老年金给付外,还提供额外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二是产品类型更丰富。消费者可以在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共三类四款产品中选择一款或多款;三是产品转换更灵活。消费者根据需求可在同一保险公司内或跨保险公司之间进行产品转换;四是领取安排更人性化。个人退休后可选择终身领取,领取期不少于15年。在患25种重大疾病的情况下,消费者可申请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扣除对应的应纳税款后给予一次性给付。

千元以内可税前列支

6日下午,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泰康养老等已获得银保监会批准销售。厦门的险商速度很快,导报记者昨日获悉,多家保险公司已卖出了首单。

根据相关规定,用来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钱,每月在1000元以内(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部分将可以税前列支,退休提取的时候再扣税。“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1000元的额度,因为税前列支的额度是按月薪的6%来计算的,最多不超过1000元。”保险业人士介绍。

网上有一种说法是,税收优惠幅度和工资收入是直接挂钩的,因此,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参与。比如,目前还不用交个税的人,也就谈不上税收优惠了。

根据这个说法,导报记者请教了泰康养老的专业人士。以厦门为例,目前的个税起征额是3500元,“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为22.5%的话(养老8%、医疗2%、失业0.5%、公积金12%),因此,月工资低于4500元的人群就不适合买这个产品【4500=3500/(1-22.5%)】。如果税前工资是15000元,则每个月可以少纳税180元;月薪2万的可以少纳税250元。

不过,这位保险人士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并不一定非得划分适合或不适合人群。“因为税延养老险更多的是一种强制储蓄养老金的习惯,何况还有投资。其实低收入人群更需要储备养老金。”

怎样购买税延养老险?

按收益类型来区分,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包括收益确定型(A款)、收益保底型(B1/B2款)、收益浮动型(C款)共三类、四款产品。目前获批销售税延养老险产品的公司几乎都报批了全类型产品,多数都开通了线上与线下销售渠道。

目前,多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税延收益计算器。导报记者以厦门地区45岁、月入8000元的男士为例,购买税延养老险“A款”(预期年化收益率3.5%)份额50%、“B1款”(中档年化收益率4.5%)份额50%,月缴保费1000元,用一款税延计算器计算的结果是,60岁退休时,税延养老账户价值:243224.07元;每月领取养老金金额:1553.73元;减税金额的积累值为11674.76元。

此外,投保人可在同一保险公司内或不同公司之间进行产品转换,但转换有可能产生手续费。导报记者咨询得知,一般来说,同一保险公司内部转换暂时免费,但若是跨公司转换,则将被收取三年的转换费,第一年至第三年的费率分别为3%、2%、1%。

由于涉及税前列支,所以,购买税延养老险比其它普通保险多一个环节——投保后,要在中保信平台注册并登录下载《税延养老扣除凭证》,然后将这个凭证交由所在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以作税前扣除。“要先在中保信平台激活账号,下个月才能享受税前扣除。”新华保险人士提醒。

导报记者得知,下载递交扣除凭证的环节有望改进,从7月开始,系统将可以自动生成扣除凭证并自动传递给投保人的公司,届时就不必自己下载递交了。不过,这一改进还需等待正式通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