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齐聚一堂,探讨“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柯涵 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林险峰王育伟)15年前,为应对社会转型期日益繁复多样的矛盾纠纷,将纠纷化解由传统突击式、运动式、救火式转入科学化、规范化、多元化轨道,来自厦门立法、司法和法学研究领域的一群有识之士,倡导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 2018年6月3日,相似场景再一次呈现。一场题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研讨会由市法学会组织,在观音山乾库公司法务部隆重举行。曾经参与推动厦门立法的多名亲历者再聚一堂,共议深化和打造新时代特区“枫桥经验”,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会,强化理论支撑。 紧跟时代 要不断地创新和完善 推动机制进一步发展 15年前,对多数人而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个陌生词,甚至有人觉得,“多元化”的提出不过是将事情复杂化。为了让大家明白、接受,市司法局原局长沈恒斌等人做了大量工作。 2005年10月26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表决通过了《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决定》实施10年后,《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成为全国第一部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探索出厦门特区的“枫桥经验”,在全国相关会议上多次被介绍。 沈恒斌等人被视为具有超前意识的一群人,但在3日召开的研讨会上,他们都笑称自己落后了。“互联网新时代,不进则退,厦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这成为各方共识。 围绕何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会者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在厦门中院研究室副主任黄鸣鹤看来,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多元化+综合治理,实现纠纷解决的共商共治共享。他强调,纠纷化解与治病同理,治“已病”的同时,也要治“未病”,注重纠纷预防机制的建立。 “多元化实务有了长足发展,但还要不断创新、完善。”作为厦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倡导和推动者之一的沈恒斌希望大家紧跟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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