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6日厦门讯(通讯员 厦公宣 本网记者 刘玮)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户籍业务,厦门警方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7月1日起,取消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户籍业务办理窗口,将原来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市外迁入人员户籍申办业务全部下放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 厦门警方在认真梳理户籍办理权限、深入分析群众办事需求的基础上,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要求,将户籍业务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公安分局,进一步简化户籍办理流程,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公共服务效能。 7月1日起,厦门警方将取消市行政服务中心户籍业务办理窗口,将原来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市外迁入人员申办的驻厦办事机构人员落户、调动人员入户、夫妻投靠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等18项户籍业务(含之前已在岛外公安分局实施的部分业务)全部下放至各区。届时,需办理相关户籍业务的市外迁入人员,只需到业务所属区的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证大厅)申办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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