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目前采用桶和车对接,全密闭收集运输。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谢雨真)日前,《厦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草案》)全文,在市政府网站和市法制局网站“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征集时间截止到7月1日。 《办法草案》规定,违反相关规定或将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申报要求 开业前要申报餐厨垃圾的种类、预测数量和去向 餐厨垃圾的收集一直很困难,本次《办法草案》提到,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区环卫部门申报餐厨垃圾的种类、预测数量和去向。新设立的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至少在开业前30日向所在地的区环卫部门申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推送餐厨垃圾产生者的相关行政许可信息。 餐厨垃圾产生者是餐厨垃圾投放的责任人。餐厨垃圾投放应当符合:使用符合市环卫部门规定要求的餐厨垃圾容器,并保持完好密闭和干净整洁;不得在餐厨垃圾中混入一次性餐饮具、餐巾纸、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其他垃圾;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和其他餐厨垃圾混合在同一餐厨垃圾容器等。 |
相关阅读:
- [ 06-03]滨水社区书院举办“垃圾分类 你我同行”世界环境日活动
- [ 06-03]巧手改造旧物 同安区举行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交流会
- [ 06-01]餐厅食堂禁售餐厨垃圾 厦门市征求公众意见管理餐厨垃圾
- [ 06-01]海沧区全民参与垃圾分类 共护生态宜居环境
- [ 05-29]双手拾起绿色希望 城市义工走进社区倡导垃圾分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