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台海 > 正文

厦门先行先试出台对台人才政策 打造两岸融合创新创业热土

2018-06-01 08:47:42黄怀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早在2013年,厦门市将台湾高层次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对象,在“海纳百川”人才政策体系中,专门针对台湾人才推出了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大力吸引台湾电子信息、光电、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高端人才来厦工作创业,对引进的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给予最高150万元的生活补贴和50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目前已特聘台湾专家、专业人才195人。

2016年,市委组织部出台“人才新政18条”,支持大力引进各类台湾人才。例如,支持用人单位突破年龄、工作地、工作单位和工作方式限制,采取市场化方式柔性引进台湾各类专业人才来厦服务,并根据人才个人薪酬总额20%,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5万元的奖励,用于支付人才薪酬、猎头经费等方面的支出。此外,率先突破地域户籍限制,参照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制度,为在厦实习的台籍应届毕业生发放每月近2000元见习补贴和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有效吸引了更多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

去年,厦门市“人才新政45条”出台,对台人才政策体系版图更加完善。针对台湾专业人才专门出台政策,鼓励厦门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急需紧缺台湾专业人才,年薪达到厦门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的,按用人单位所支付年薪的25%、最高1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最多可连续支持5年;对企业接收取得台湾硕士以上学历及厦门认可的高级技师资格的台湾人才就业,按每人3万元给予企业补助。

今年4月,厦门积极贯彻国台办“31条惠及台胞措施”,颁布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先行先试推出60条惠台举措,率先实现31条同等待遇落地,人才政策的叠加效应也愈加明显。对台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不仅加大了对台湾人才的补贴力度,也进一步转变了引才理念,不仅奖励人才本人,更加关注引才主体,大大提升了用人单位自主引进台湾人才的积极性,使台湾人才引进由政府向社会各阶层逐步延伸。

政策全覆盖无死角

从金字塔尖的高端人才到来厦实习见习的高校在读生,都有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第一批台湾青年拿到厦门市公共租赁房的钥匙。(资料图/记者 黄少毅 摄)

厦门与台湾五缘相近,唇齿相依。目前,长期在厦门工作、生活的台胞约有12万人,作为对台前沿,厦门成为许多台湾同胞西进大陆发展的首选地。市、区组织部门始终用心、用情、用诚推动与台湾各层次人才的交流合作,促进两岸同胞的共同发展。

据统计,厦门市、区两级出台的专门对台人才政策文件多达10余个,覆盖从台湾高端领军人才、专才、创业青年到大学生等创业、就业、实习实训等各个类型的人才,覆盖面广,体系完整。各类政策优惠项目多,几乎涵盖了台湾人才在厦门创业就业及生活的各个方面。仅2017年度,全市就累计兑现落实各级政府奖励补贴资金2500多万元。

大量台湾专业技术人才来厦就业创业,职称成为他们职业生涯发展过程中非常关键并急需解决的问题。厦门市率先开展台湾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对台开放28项考试项目,长庚医院17名台湾医生首次在大陆获得卫生高级职称,近3年来,全市共有62人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才的聚集是产业发展最好的助推器,在人才政策的持续发力下,台湾人才发挥了很好的引领作用,有力推进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光电产业是台湾发展最快的工业之一,与电子和集成电路工业同为台湾最有活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厦门三安集团吸引了台湾地区光电、集成电路人才批量来厦发展,目前累计引进台湾中高端专业人才400多人。得益于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台湾人才如鱼得水,三安光电的台湾专家徐宸科、林素慧领衔开发LED外延片和芯片,使三安光电在新项目研发、新技术应用上始终保持与全球前沿企业同步。

厦门为台湾同胞办实事、解难事,将心比心、推心置腹的工作理念,逐步构建起让台湾人才安心创业、放心打拼的良好环境,让他们从内心感受到“厦台亲上亲”的真情善意,描绘出两岸融合建设温馨家园的美好画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