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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出行这些违法行为很危险 交警梳理并作出提醒

2018-05-29 09:11:09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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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街应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设施。

  年龄未满12岁不可骑自行车。

  切勿在机动车道上随意穿行。

厦门日报讯 随着厦门公安交管部门多措并举,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改善行动,厦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但不少交通违法行为在学生、家长及其他交通参与者中仍时有出现,厦门交警对此进行了梳理,并作出了提醒。

学生

违法行为:边走路边玩手机

交警提醒:如今,学生一般都配有手机,边走路边使用手机的情况很常见,极易与其他行人、车辆发生碰撞。此外,还有不少学生会边戴着耳机听音乐边走路、骑车,这样很可能在面临险境时,听不到车辆鸣笛等提醒而发生事故。

违法行为:年龄未到就骑车

交警提醒:随着共享单车的兴起,学生骑车上下学不在少数。根据规定,年满12岁的儿童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且时速必须控制在20km/h以内。而初中生年龄普遍在16岁以下,可骑自行车,但严禁骑电动车。

  厦门多路段禁行电动车,也不可超载。

  在机动车道上追逐公交车很危险。

违法行为:乘车时嬉闹追逐

交警提醒:部分学生会在公交车上嬉闹、冲撞,极易在公交车急刹时摔倒。建议学生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坐好扶稳,不嬉戏打闹,不将身体伸出车窗,不聚集在上下客车门,以免发生危险。

上下公交车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有些学生会在机动车道上追赶公交车,在上下客车门口推搡,下车后不走人行横道,突然从车头、车尾处横穿过街等。

家长

违法行为:骑电动车接送孩子

交警提醒:根据厦门相关规定,思明及湖里区部分路段禁行电动车,更不可用电动车在禁行区域载人,但不少家长仍会使用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有的甚至载两人或两人以上,不仅危险又违法。

此外,部分家长会使用共享自行车接送孩子。根据规定,成人骑自行车仅限载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且车上需加装儿童座椅、后轮挡板等安全装置。而共享单车上无载人设施,严禁用于载人。

  家长应做好榜样,不要带孩子违法出行。

  共享单车不可载人。

违法行为:不使用安全座椅

交警提醒:幼儿园学生、低年级学生年纪较小,乘车应使用安全座椅,且应坐在后排。实验证明,汽车时速在50公里时发生碰撞,惯性作用下将产生30倍的重力加速度,对幼儿的冲击力将达到10倍以上。成人的臂力也难以抱住孩子,若抱住了,家长自身也会因惯性向前俯冲,对怀中的孩子造成伤害。

违法行为:带着孩子闯红灯

交警提醒:在校园周边,家长带着孩子闯红灯过街的现象仍偶有发生。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更应严格注意自己的出行行为,做孩子的好榜样。如带孩子走斑马线、地下通道、天桥等设施过街,勿跨越护栏,突然、随意横穿,避免孩子“有样学样”,养成危险的交通出行陋习。

其他交通参与者

违法行为: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

交警提醒: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处于弱势,年纪小、对安全隐患判断能力薄弱的学生更是如此。设置斑马线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行人,行人在斑马线上具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行经校园周边,应提前减速避让。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将被以300元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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