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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难在哪?又该如何破解?

2018-05-29 07:48:23黄荣亮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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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

我们没犯法吧?过几天就会把坑填上

广大业主和物业关心的坑土回填工作,执行进度如何呢?

昨天,导报记者联系了施工方负责人包先生。对于浦南新村业主们的担忧,包先生“反应很大”,“首先,我没犯法吧?我们犯法了吗?其次,工序我要安排一下,没有必要跟每个人都讲一遍吧?”听说是“填坑”的事情,包先生有了情绪。

待他情绪稍微平静以后,他表示,“我们不是故意拖着,现在已经在安排了。过两天就可以弄好,用两车土回填。”

相关规定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须“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导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如果楼宇加建电梯的事项已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获得了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加建电梯的行为合法。

2015年3月27日,《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出台,规定只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获得审批实施。这解决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过程中的瓶颈问题,改变了原来的“一票否决制”,厦门加装电梯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指导意见》明确,延续原有财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停靠六个楼层的一部电梯给予财政补贴22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补贴时间为,在2010年11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已开工的增设电梯项目,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申请资料的;除商品房外,已按照本意见规定增设电梯,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给予资金补贴。

允许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适用范围:本市建成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电梯既有住宅。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及别墅不得申请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还设定了每层住户分担的出资比例,同时规定一、二层住户免出资并可无偿使用电梯,达到对低层住户一定利益补偿的目的。一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还按照住户自愿商定的原则,对利益受损较大的低层住户做出经济补偿。

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要编制初步方案,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的可行性分析等多方面内容。

此外,要在小区显著位置就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期满,业主间经协商、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的,由规划主管部门召开听证会,并依据听证会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如果方案没有经过上述程序就实施,其他业主可以请求街道、居委会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导报记者获悉,目前指导意见的三年有效期已截止,新的规定尚未出台,是否延续旧的规定,尚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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