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鉴定,3台“旧”发动机均为全新货物。 厦门日报讯 (文/记者 崔昊 通讯员 唐琪 图/通讯员侯生现)昨日,经专业机构鉴定,厦门海关查获的3台“旧”发动机均为全新货物,这是厦门海关近年来首次查获此类企图偷逃税款案件。 近日,厦门某快艇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3台旧发动机。报关资料显示,该批发动机2017年11月曾出口至韩国进行维修。然而,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却发现,该批发动机无论外观还是螺丝均光滑完整,并无拆修痕迹,发动机铭牌显示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在企业声称的出口修理日期之后。现场关员初步判断,该批货物存在较大的伪报偷逃税款风险,立即联系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相关规定,出口修理货物复进境时,仅对修理费和料件费征税,而进口全新发动机则需全价征税,企业企图利用这一政策偷逃税款约8万元。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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