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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网络驾培信息报名学车 6个人被骗走两万多元

2018-05-24 17:45  陈鹏程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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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回应】

不是与驾校签订合同 想学车应补齐剩余费用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火炬路的鹭泉顺驾校报名点,驾校员工证明宋小姐一行曾经来过办公室,但否认宋小姐几人与驾校的关系,驾校既没有宋小姐任何资料,宋小姐更没在场录过指纹、填写资料等行为。

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鹭泉顺驾校的负责人陈先生。陈先生说,曾某琪与鹭泉顺驾校之前确实存在挂靠的关系,但是在今年年初就解除了。当记者谈到宋小姐到驾校报名的事时,陈先生承认宋小姐一行在3月10日当天曾经到过办公室,但没有进行信息采集登记注册。

对于宋小姐提出能够查出相关网站注册未完成的记录,陈先生一开始先是否认,一会又说宋小姐在缴纳报名费后曾经登记过信息,但是在宋小姐报警后已经将信息删除了。

至于为什么宋小姐他们在报名当天还是录入了信息,陈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曾某琪在当天先交了他们每人1200元的先期费用,并承诺过几天后将其余的费用缴齐,驾校才答应让工作人员先录入宋小姐的部分信息,在曾某琪缴齐所有学员的剩余费用后才正式录入建档送至车管所。但是截至宋小姐报警,他也没有见到剩余费用。

对于宋小姐提出的退费请求,陈先生表示爱莫能助:“和宋小姐他们签订合同的是曾某琪,不是驾校方。如果宋小姐他们能够缴纳剩余的培训费用,我们依然让他们在驾校进行信息登记,参加培训考试。”

记者试着拨打宋女士提供的曾某琪的电话号码,但是一直无法打通。

【律师说法】

可诉请返还相关费用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翁栅泳说,曾某琪以驾校的名义对外招生,驾校也录入了宋小姐等人的报名信息,这足以使宋小姐等人相信曾某琪于驾校来说形成表见代理关系,宋小姐等人可以要求驾校履行培训义务,也可以诉请曾某琪和驾校返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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