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王玉婷 通讯员陈佳音)虽然偷到的是一部不值钱的手机,但他却利用存在手机里的六个数字,“破解”了机主的支付密码。于是,他买手机、充话费、还在淘宝上“剁手”23单。
昨日,记者从禾山派出所了解到,接报后,民警扮成快递员,不到两小时就将嫌疑人抓获。
夜不闭户手机被盗
16日下午5点多,禾山派出所社区队队长陈炳将正在警务室值班,21岁的辖区居民小卢跑来报警。“昨晚睡觉时,我的手机被盗了。手机不算贵重,本来没打算报警,结果发现手机微信、支付宝‘蚂蚁借呗’、‘花呗’等累计被转账、消费6781.21元!”不仅如此,小卢说,嫌疑人还冒充自己的身份向表哥借了500元。
原来,15日晚,租住在湖里区某城中村2楼的小卢因天气炎热,便敞开房门睡觉。第二天早上醒来,小卢发现其放在靠近门边凳子上的手机不见了。办理完挂失、补办手机卡等手续后,小卢才发现自己手机微信中的13.42元零钱被转光了,赶紧查询其他软件,果然,支付宝“蚂蚁借呗”“花呗”都被使用了。
16日下午4点多,小卢找到表哥,说起手机被盗的事。刚听小卢讲完,表哥瞪大眼睛,“什么,手机被盗了?原来昨晚12点左右问我借走500元的不是你本人!”
快速弄清事情来龙去脉后,陈炳将找到突破口:嫌疑人是直接使用小卢的淘宝账号购物的,只要查看淘宝订单,就一定能掌握嫌疑人的相关信息。经过查询,嫌疑人虽然没有直接留下具体地址,但却留下了姓名和联系电话。
“这就好办了,他马上就要落网了。”陈炳将有了主意。
疯狂购物小贼落网
“曹某您好,您的圆通快递到达围里XX站点了,麻烦您尽快取一下。”陈炳将以圆通快递员的口吻,拨通嫌疑人曹某电话。当晚7点多,曹某刚一现身,就被站点伏击蹲守的便衣警力抓获。
经办案队民警黄志强审讯,曹某今年19岁,四川人。一个月前,曹某初次来厦,目前无业。曹某与小卢租住在同一栋楼的同一楼层,15日晚10点左右,曹某经过小卢房门口时,见房门大开,屋内的人早已熟睡,便临时起意偷走手机。
手机到手,曹某发现手机主人并未设置锁屏密码,便兴奋地回到房间研究起来。挨个软件看过去,曹某在手机QQ收藏夹里发现一组六位数字,一试,居然真的是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密码。
随后,曹某转走手机微信中的零钱、冒充小卢向微信好友借钱、并通过支付宝“蚂蚁借呗”分三次借得3974元,随后,曹某将这些钱款通过小卢的微信,分次转进自己微信账户。这还不算完,曹某还直接通过小卢的淘宝账号下了23单,购买了衣服鞋帽等物,累计消费2793.79元。填写订单收货信息时,曹某直接写下自己的姓名、手机号,只是将收货地址填成住处附近的圆通某快递收寄件点。“16日上午8点,我用通过微信转来的3987.42元买了一部价值三千多元的vivo新手机,还还清了之前找朋友借的300元。”曹某交代。
目前,曹某已被刑拘。
提醒
手机内勿存密码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夜间睡觉时请务必关好门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此外,个人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不宜存储在手机软件或备忘录中,以免手机丢失、被盗后造成进一步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