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开共享汽车撞伤人保险仅能赔5万 用户质疑保额太低

2018-05-16 08:51  廖闽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廖闽玮)给车买了第三方责任险,发生意外大多能由保险公司赔付。保额当然是高些更好,从事保险业的业内人士称,许多车主会选择一百万元左右的保额,保费价格一千多元。但是,近日有市民发现,使用共享汽车出事故,保额可能很低。

前日,市民余先生联系本报称,自己使用“GoFun”App租车出行时发生事故,虽然开车撞伤了人是自己不对,应该赔偿,但租车公司所投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额只有5万元,明显过低。余先生说:“本来是租车,结果要花的钱都能买车了。”

【事件回放】

伤者医药费20万元

保险额度仅5万元

余先生回忆,自己是13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开着从“GoFun”App上租借的共享汽车,在行驶到安兜社附近时发生了意外。“当时我看见对面道路上有一个障碍物,但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就向右侧打方向避让,没想到一时不慎,车子撞到了路边的护栏,随后冲上人行道,撞到了一名行人。”

昨日,记者在中山医院见到了被撞的行人。伤者是一名20岁的年轻女子,她躺在病床上,左腿处打着绷带。伤者的姐夫说,自己的小姨子当时刚下公交车,在人行道正常行走,并未违反交规,却遭遇飞来横祸。据医生诊断,伤者左小腿粉碎性骨折,今后很可能留下残疾,初步判断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

余先生表示,事故责任肯定在他,但伤者的医药费应该可以通过保险理赔来支付,可是联系了“GoFun”的工作人员才知道,“GoFun”每辆共享汽车的第三方责任险保额才5万元,相比于20万元的医疗费来说完全不够。“现在保险最多只能赔5万元,剩下的10多万元,如果都由我来赔,都能买一辆车了。”

余先生还认为,“GoFun”App的《用户协议》中没有体现关于第三方责任险额度的内容。“注册前没有认真阅读《用户协议》,是我疏忽,但后来查看时也没看到相关条款。”

【公司回复】

保额参考行业惯例

发生事故后告知

根据余先生的说法,记者查阅了“GoFun”App中的《用户协议》,确实未看到相关内容。随后,记者联系了“GoFun”公司相关负责人潘女士。潘女士说,《用户协议》中确实没有第三方责任险的相关说明。“投保是针对车,而不是针对人,因此不会在每个用户用车时告知。若是用户发生了事故,需要保险理赔时,我们会进入另外的保险流程,届时将会告知用户。”

潘女士说,至于额度为何只有5万元,这是根据行业惯例拟定的。“以往的事故5万元保额基本足够理赔,这次需要20多万元的情况并不多见。”

【记者调查】

不同租车公司保额各异

20万元到50万元不等

对于“GoFun”公司这一说法,记者咨询了其他几家租车公司。

前天,记者拨打了“一度用车”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他们的第三方责任险额度为50万元。随后,记者又拨打“有车出行”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保额为30万元。记者还拨打了“悟空租车”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保额约为20万元。多家租车公司工作人员都未提及存在“保额5万元”的行业惯例。

【律师说法】

保额未强制规定

但应该事先说明

北京中银(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军和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志宁都表示,在法律上,针对第三方责任险这样的商业保险,确实没有强制规定是否要投,以及应投多少额度。

但是,共享汽车或用于出租的汽车有别于私家车,涉及租用问题,公司有义务提醒租赁人,应该在对外出租前针对保险情况进行说明。另外,两位律师也建议用户在使用各类共享汽车或其他App时,认真阅读《用户协议》中的条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