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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30秒内下客为何还被罚 民警:“即停即走”有范围

2018-05-08 10:35  兰京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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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这个指示牌路段 多辆小车停车上下客

5月4日上午,记者也到现场进行走访。高先生所说的交通指示牌,立在镇海大厦旁的绿化带上,上面写着“即停即走限时30秒”。在记者蹲点的20分钟内,有18辆小车在此停车,上下客。

除了这个指示牌外,该路段还立着多个交通指示牌,清楚标明“全路段监控禁止停车”。对此,多位司机均表示,知道该路段禁止停车。“不过,这个停靠点是可以停车的,限时30秒。”记者选取两部车进行测试。一辆出租车,从停下到乘客付完钱离开,花去了24.19秒。而另一辆出租车司机把客户送到目的地,待打完车票交给乘客,就花了34.90秒。

交警

“即停即走”有范围

仅限指示牌一侧道路

昨日,厦门警方给出回应。据交警介绍,因为该路段学校多,为了方便市民接送孩子,设了这个“即停即走限时30秒”交通指示牌。但是,“即停即走”的范围仅限于牌子所在道路一侧,不包括第一医院那侧,且在路沿石有黄色标线的范围内,大概50米左右。

高先生所停的位置刚好在道路另一侧,与路牌不同侧,所以,不属于“即停即走限时30秒”的范围内。司机停车时间约为18秒。对此,高先生并不同意。“我当时明明就停在路牌同侧,车尾朝着中山公园方向,不可能在路牌对面。”就高先生的疑问,民警建议他可直接去交警前台窗口复议,现场调取抓拍照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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