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的士:30秒内下客为何还被罚 民警:“即停即走”有范围

2018-05-08 10:35  兰京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现场

这个指示牌路段 多辆小车停车上下客

5月4日上午,记者也到现场进行走访。高先生所说的交通指示牌,立在镇海大厦旁的绿化带上,上面写着“即停即走限时30秒”。在记者蹲点的20分钟内,有18辆小车在此停车,上下客。

除了这个指示牌外,该路段还立着多个交通指示牌,清楚标明“全路段监控禁止停车”。对此,多位司机均表示,知道该路段禁止停车。“不过,这个停靠点是可以停车的,限时30秒。”记者选取两部车进行测试。一辆出租车,从停下到乘客付完钱离开,花去了24.19秒。而另一辆出租车司机把客户送到目的地,待打完车票交给乘客,就花了34.90秒。

交警

“即停即走”有范围

仅限指示牌一侧道路

昨日,厦门警方给出回应。据交警介绍,因为该路段学校多,为了方便市民接送孩子,设了这个“即停即走限时30秒”交通指示牌。但是,“即停即走”的范围仅限于牌子所在道路一侧,不包括第一医院那侧,且在路沿石有黄色标线的范围内,大概50米左右。

高先生所停的位置刚好在道路另一侧,与路牌不同侧,所以,不属于“即停即走限时30秒”的范围内。司机停车时间约为18秒。对此,高先生并不同意。“我当时明明就停在路牌同侧,车尾朝着中山公园方向,不可能在路牌对面。”就高先生的疑问,民警建议他可直接去交警前台窗口复议,现场调取抓拍照片查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