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 别以为通过法院的调解就可以“合法”转移财产,真相逃不过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 案例4 欠薪逃匿,公司和个人均被判罚 被告人邓某平成立了某信息科技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却因经营不善,拖欠十五名工人的劳动报酬共计53188元。而后,邓某平为躲避支付薪酬,便与工人们断绝联系、逃匿躲藏。 集美区人社局通过制作“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邓某平支付其所拖欠的工人劳动报酬,并通过短信二次通知邓某平到案接受调查。但邓某平仍逃匿躲藏,拒不履行。 随后该案移送刑事侦查,邓某平被公安机关抓获。集美法院认定信息科技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邓某平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是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刑事处罚。在欠薪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属于涉民生案件,此类案件应作为重点打击的对象。本案被告人作为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情况下采取逃匿隐藏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已经构成犯罪。 法官提醒 劳动者是国家和社会的建设者,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是一项法定权利,用工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国家机关必然要动用最严厉的措施予以惩处。 案例5 入住星级以上酒店,却没钱还债 翔安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判决洪某景偿还债权人王某借款100万元及利息。进入执行程序后,洪某景却未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不仅如此,洪某还违反了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的规定,多次入住星级以上酒店。 翔安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后,其仍拒不执行。此后,法院将该案移送刑事侦查,洪某景随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对其上述行为供认不讳,并于同日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偿还王某全部借款及利息。被告人洪某景因构成拒执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对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进行刑事追责。本案中,被执行人在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情况下不仅拒不履行,且多次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入住星级以上酒店,在被司法拘留之后仍不履行,最终启动刑事程序,被执行人不仅要清偿全部债务,而且还被定罪量刑。 法官提醒 如果确实没有资产还债,你的生活水准就应当下降一个层次,过像“破产人”一样的生活。如果债没还清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后,被执行人却还要住星级宾馆、坐飞机,对不起,你已经违法,甚至构成犯罪,法院绝不姑息。 【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挂职副主席冯鸿昌: “去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体现了厦门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上的信心和决心,有助于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解密】 拒执罪打击情况如何? 案件呈现哪些特点?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年,纵观2017年,利用拒执罪这个有力武器打击拒执犯罪的情况如何?被执行人又呈现出哪些主要特点呢?昨日,法院也现场为媒体解密。 用数字说话 执法力度加大的有效推进 让拒执罪判决案件量翻了两番 据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福全介绍,2017年,厦门市两级人民法院共作出拒执类犯罪有罪判决38件40人。同比2016年的9件10人翻了两番,体现了全市公、检、法三机关打击拒执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 其中,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3件35人,判决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5件5人。在这40名被判处有罪的被执行人中,有4家公司和36名自然人。在36名自然人被执行人中,有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实刑,实刑率达到30.56%,其中最高获刑有期徒刑为一年六个月。 被执行人有三特点 刑事追诉手段是最后的“杀手锏” 从2017年拒执犯罪案件的办理情况来看,被执行人分别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藐视法庭执法权威。有的被执行人完全漠视法院向其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向法院报告财产;不仅不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更以强占执行标的物的方式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无视法院查封行为的法律强制性,擅自撕毁法院张贴的封条转移被查封的财产。 二是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在大部分拒执罪案件中,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但为了逃避债务而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执行。随着拒执罪程序的启动,被执行人才幡然悔悟,开始主动履行义务,说明通过刑事追诉的手段对被执行人有极强威慑力。 三是存在抗拒执行的主观故意。在多个案件当中,有些被执行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有些则利用虚假诉讼低价转移财产。还有甚者,在法院判决腾退不动产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腾退义务,在法院多次警告且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自觉履行。 【链接】 执行悬赏保险 顺利抓捕滑头“老赖” 继集美区人民法院推出执行悬赏保险以来,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通过以执行悬赏的方式,顺利抓到尚在床上酣睡的被执行人。 “早晨六时许,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知晓了被执行人的准确地址后,我们便立即出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许欧凯在发布会结束后,向记者紧张地描绘着刚刚结束的执行任务。 这件被执行人牵涉其中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于2016年以调解方式结案。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了重重阻碍。先是找不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在公安机关查到住所,执行法官上门多次后,却始终不见人影。到了诉讼阶段,被执行人的相关联系方式统统无效,而车管所名下却登记有4辆包括“宝马”、“捷豹”等在内的豪车。 在法院执行悬赏该案被执行人的方式下,接到了群众的多人次举报。昨日早晨又一次接到一名群众准确、清晰的举报内容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即出动四名法警、一名执行法官,在位于仙岳路被执行人的女友家中,顺利抓获了睡眼惺忪的被执行人。 经过了解,被执行人女友家中住有一名老人和一名六七岁小孩。法院执行人员针对这一特殊情况,为避免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决定在被拘留过程中,若执行人不作激烈反抗,将不为其戴上手铐。执行人员抓捕成功后,先叮嘱老人将小孩带入房间内关上门,而后才转身进房为被执行人戴上手铐。 随后,执行人员将欠下40万余元的本金及部分车贷款的被执行人送至拘留所,拘留15天。最终的审判结果将视其之前行为再做出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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