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谭心怡通讯员厦法宣图/厦门中院提供)擅自转移财产,拒不申报财产,公司拒执,欠薪逃匿,经敦促仍拒不腾房,擅动查封财产,这些常见的规避执行行为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我市法院2017年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运用追究拒执罪的手段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情况,并发布全市法院依法惩处拒执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 1.不但未履行债务反将资产转移 2.两次司法拘留后仍拒绝腾房 3.签收财产报告令后拒绝申报财产 4.两次被责令上交查封车辆却置若罔闻 5.以申请再审为由拖延执行,拒不腾退场地 6.无合法事由抗拒执行,定罪量刑没商量 7.制造虚假诉讼恶意低价转让财产 8.欠薪逃匿公司和个人均被判罚 9.财产被查封后竟然擅自转移 10.入住星级以上酒店却没钱还债 【案件回顾】 案例1 两次司法拘留后,仍拒绝腾房 被告人郑某云担任法定代表人经营某餐饮公司。该公司与某信息集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裁决餐饮公司应将租赁房屋返还信息集团,并支付拖欠租金。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法院多次敦促履行,郑某云拒绝腾退房屋,被法院两次司法拘留之后,郑某云仍采取各种手段抵制法院的执行。案件移送刑事侦查后,郑某云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随后餐饮公司履行腾房义务。 法院判决餐饮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郑某云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追究拒执罪。本案的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但其法定代表人郑某云采取各种手段抗拒法院执行,最终与公司一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 别以为躲在被执行公司面纱背后指挥公司对抗执行就可以逍遥法外,作为公司负责人在证据坐实之后一样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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